3.力辞京官,任职舒州。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春,鄞县任满,王安石上京述职,授殿中丞。不久,朝廷根据地方官转任京官的惯例和宰相文彦博的推荐,诏令王安石参加由皇帝主持的考试,如合格即可调进京城担任馆职。王安石上了《乞免就试状》,力辞京官之选,请求留在州县。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舒州任上,恰逢年年饥荒,百姓生活十分困难。王安石怀着爱民忧国之心,深入民间开展调查,探究弊政根源,查清了豪强兼并是造成国弱民穷的主要原因。于是王安石更加坚定了变法的决心。王安石担任舒州通判三年,当地官府与豪强垄断市场,戕害百姓,使这块昔日“土沃人良耕”的地方,出现了“百室无一盈”的情景。面对平民百姓困苦不堪的现实,王安石对此有深刻认识和体会,也开始思考如何解除农民困苦,破解当时经济困局的治国良策,为他日后在变法中采取调整中央机构、另设三司制置条例司、裁减冗员等找到了依据。
4.常州知州,江东提刑。嘉祐二年(1057年)四月,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在常州只待了半年多时间。
当时的常州多次遭受旱涝灾害,百姓困苦不堪。王安石一到常州就想开凿运河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造福百姓。但常州府下面各县对开运河的积极性并不高,使得运河难以开挖。加上秋季雨水太多,民工苦于劳役,甚至出现了民工死亡的现象,工程不得已而停下来。王安石对此非常懊悔。
嘉祐三年(1058年)二月,王安石由常州知州升任提点江东刑狱。这时,茶叶和盐铁一样实行官营,百姓深感不便。朝廷拟废除茶叶专卖的《榷茶法》,但遭到一些官员和官商的反对。为此,王安石写了《议茶法》和《茶商十二说》两篇重要文章,用大量具体事实说明旧茶法的种种弊端和危害,支持朝廷废除《榷茶法》。王安石提出废除茶法的建议被朝廷采纳,改革了原来不利百姓的茶叶专卖制度,减少了狱讼纠纷,为江东人民做了一件十分有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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