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背过两天《滕王阁序》,也看过一点儿《古文观止》,那是因为当年真的没啥课外读物可看。上了高一,学校忽然要开计算机课——有华侨捐献了几台苹果Ⅱ型电脑,要通过一次数学考试才能去学。电脑教室里铺着地毯,进去还要换拖鞋。也是在那一年,有几个同学商量着要去“工体”看一场演出,来演出的是什么威猛乐队。转过年,我在一台板砖录音机里听到了一首歌叫“We are the world”(《天下一家》),才知道莱昂纳尔·里奇和迈克尔·杰克逊。我们那时候,处在一个封闭的时空中,现在呢,我们仍在一个闭塞的地方,不过,家里有了苹果电脑,也有“恐怖海峡乐队”“绿洲乐队”的CD,书架上也有两三千本书。可是我有另一重担心,我怕你太喜欢那些时髦的东西,我怕你不喜欢那些过时的东西。
有一天晚上,我们躺在床上,你翻来覆去地折腾,不肯入睡。你妈说,快给儿子讲个故事。我没啥故事好讲,但可以给你背几句诗。“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春雨贵如油,随风潜入夜。”“咦,不对,是‘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这样过了几分钟,我就把会背的古诗全背完了。这些诗句有平仄,抑扬顿挫,不用什么技巧就能读出一种韵律。诗人写了一辈子诗,千百年后,能被人记住一两句,就是了不起的诗人了。你睡着了,我躺在你边上想,不论你以后多讨厌文言文,也应该记住,千百年前,有一个老头儿辞官回家,他说:“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还有一个老头儿,晚上睡不好觉,他说:“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还有一个老头儿,感叹春天消逝,写了两句诗——“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往小了说,这叫学一点儿古典文学;往大了说,这是一种文化自豪感和身份认同。我们的前辈写出这些细腻的诗词,塑造了我们的情感,塑造了我们的表达方式,当你凝望月亮、树木、河流、远山的时候,应该有几句诗垫底。
我们上高中的时候,男女同学之间喜欢互送《简·爱》当礼物,大概是因为书名中有个“爱”字吧。我大略看过一点儿《简·爱》,看过一点儿《傲慢与偏见》,实在不如武侠小说好看。等到上了点岁数,我才发觉19世纪的英国小说很有意思。我偏爱这样一类故事:一个牛奶厂的女工,或是一个穷苦的石匠,或是一个想治病救人的年轻医生,他们的庄严理想与平庸的际遇格格不入,只能过一种充满谬误的生活,在凄凉中湮没无闻。年轻时读小说,总想获得一些人生经验,把里面的人物分成好人和坏人;待心智成熟之后,我才看到小说中的复杂性,领略小说家知人论世的洞幽烛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