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物诗的三种立意
文/张光山
咏物诗,也就是针对某一事物进行作诗吟咏。它是我们平常练习的诗作。《伤仲永》中说,仲永五岁就“指物作诗立就”,他写的就是这种咏物诗。
我们所写的事物,是除了人之外的万事万物,包括风花雪月、花鸟虫鱼等等。最为熟悉的,骆宾王七岁作《咏鹅》,应该就是这种初级的咏物诗。
写咏物诗,是学习作诗的初步入门。不过,根据作者对事物的认知、情感不同,往往在立意方面存在三种情况。
一是客观叙述描写事物的形色、用途或者药用价值,不掺杂作者的主观情感。比如《鹤》:“红冠黑嘴白衣裳,双腿细瘦走摇晃。漫步水中捕鱼虾,凌空展翅能飞翔。”其实,这是一首谜语顺口溜了。
二是在描写事物的形色同时,有作者一定的主观情感,比如喜爱、赞美或者厌恶之情。比如贺知章《咏柳》:“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三是描绘事物的具体形象,并拟人化,具有人的精神品质,或者把自己和事物相比,托物言志,抒发自己的愿望和志向。比如袁枚的小诗《苔》:“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
这三种作诗的立意不同,层次有高低之别,以第三种表现手法最为高超,诗的意境最为深远,作者的艺术境界也最高,所以值得大家在平时作诗时不断学习、研究和借鉴。
(图片:孙庆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