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枝叶总关情
——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022年以来,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政治与业务融合,始终坚守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厚植忠诚底色,增添检察亮色,切实把党的政治要求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4件、全省典型案事例9件,达到了司法办案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相统一的目的。
不符合设置标准的限高杆影响车辆通行效率、道路交通安全、阻碍消防和卫生急救应急通行,给百姓日常生活、企业生产运输带来不便,甚至危及群众在有应急救援需求时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1年4月,该院接最高检逐级交办一起案件线索:历城区唐冶街道035乡道铁路涵洞旁设有不符合标准的限高杆,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开展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后仍未被拆除,持续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上述案件线索,该院高度重视,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己任,迅速出击开展全方位的调查取证,通过到现场查看、测量;走访附近居民;与铁路和相关行政部门对接沟通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035乡道北起历城区郭店街道办事处,沿东南方向至唐冶街道区域的世纪大道止,道路周边建有学校和居民区、有经营液压泵、炉料、纸业等多种行业的民营企业,是历城区重要的交通枢纽。本案所涉限高杆设在乡道与胶济铁路交汇处的铁路涵洞两侧,高度为2.6米。为保障铁路安全,铁路系统对铁路涵洞两侧设置限高杆的高度要求为最少不低于涵洞10厘米。经测量,本案中的铁路涵洞高度约为4.47米,因此其两侧限高杆的标准高度可达4米以上。另查明,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限高4米;救护车分为几种车型,其中包括高度为“2.6米、2.8米、2.9米”的几类车型;消防车通常规格分为高度为3.4米、4米等几种情形,且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0.9条中关于消防应急车道的参数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紧急消防救援的限高高度不应低于4米。本案限高杆的高度仅为2.6米,且为固定式、不能调节高度的限高杆,过于低矮的情形阻碍了诸如重型、中型载货汽车等车辆,尤其是救护车、消防车的正常通行,影响了居民日常生活和周边企业生产运输的需求,更存在延误紧急救援的重大隐患,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1年5月8日,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道路监管职责,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采取取缔或者调整现有限高杆的方式,在保护道路安全畅通的同时,监督消除035乡道存在的限高杆阻碍应急通行的情形,确保全路段紧急救援通畅。
2021年6月8日,被监督机关向该院作出书面回复称:经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原有2.6米的限高杆予以拆除,并与铁路部门及时对接,由铁路部门按标准在铁路两侧重新设置高度为4.3米,宽度为6米的限高杆。后该院赴现场进行跟进监督,查明限高杆已整改完毕,彻底解决了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情形,消除了存在的应急救援隐患。

不规范限高杆的拆除不仅畅通了道路,拆除了群众心头的“出行障碍”,更是消除了应急通道的安全隐患,保障了群众有应急救援需求时的生命、财产安全,让“群众有所求、我必有所应”的司法理念切实得以落实,充分维护了检察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扩大了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影响力,是检察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的“千案展示”案例,
注:此文已在最高检《正义网》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