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鹤壁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举行第一次年度工作会商会议。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开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出席会议并讲话。两院在院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化冰主持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建立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会商机制的意见》,两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围绕刑事司法工作、列席审委会事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及信息交换机制等4个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广泛共识。双方一致认为,法院、检察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虽然职能分工各有不同,但工作内容密切关联,目标都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产品。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期待和要求,这就需要两院经常性地沟通联系、协作配合、监督制约,尤其要及时会商解决工作衔接中的突出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牛晓丽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市法院、检察院要树牢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在“换位思考”中协同答好新时代法治考卷。一要坚持理念共融,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要坚持履职共促,协同答好落实司法政策之卷、答好提升案件质效之卷、答好维护公平正义之卷,在相互制约、相互配合中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三要坚持机制共建,深化工作会商机制,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换工作意见,统一司法理念,保障法律全面正确实施。四要坚持队伍共育,联合开展同堂培训,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互学互鉴亮点工作,力争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亮点工作。
张开乐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将市法检两院沟通交流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对于提升法检两院工作质量和水平,携手推进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准确把握市法检两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坚持平等会商原则,切实解决实践层面制约和困扰一线司法办案的突出问题。全市法院一要把建立的机制执行好,建立健全会商机制整体框架下的日常联络、联席会议等机制,就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需要共同推动的事项,公开、透明、平等、充分地会商解决,把会商工作打造成为该市司法工作的特色品牌。二要把达成的共识落实好,积极推动此次会商议定事项的落实,加强与市检察院有关部门的业务对接,必要时对落实责任进行再细化、再分工,切实将会商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三要把良性互动关系保持好,既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各类检察建议、检察监督意见,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实施法律监督提供便利,又要继续加强支持配合,共同聚焦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党委中心工作需要,立足司法职能定位,研究出台更多务实有效的司法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