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的继承与创新之浅议
叶向光
汉字书法艺术是孕育于文字发展史的。祖先在创造文字的同时,倾注了人类爱美的天性。毛笔的使用,逐步产生了完整的用笔理论和自成体系的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当然,这种理论还在不断的丰富之中,所以谈谈书法艺术的继承和创新是爱好书法的人们的天职。
书法艺术有它独特的表现手段,即在一整套严格的纸墨笔砚使用理论的制约下,运用富有力度、节奏、粗细、快慢、浓淡,带有强烈的主观情调的线条再创造出既不违背汉字造型规律但又是打破汉字选型的全新的空间构成和空间构成群体。由此可见,其它任何文学艺术都无法取代书法艺术,从而使书法艺术得以遗世独立,经久不衰。
但是,书法艺术有它的依附性,表现于书法艺术与我国传统文学、艺术、哲学、美学的审美要求和审美理想的交叉和统一。
中国传统文化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写意。所谓写意,是与写实相对而言。写意并非不写实,而是一种更自觉、更鲜明、更灵动、更带有主观色彩的写实。书法艺术亦然,它不仅是文字的复写,更是带主观个性情感色彩的线条构成。与传统的中国文化一样,书法艺术以追求自己最高理想境界为目的,即追求意境,追求一种超脱物表、澄静内中的理想境界。
继承与创新是书法艺术不可回避和不可抗拒的规律。由于书法艺术与文字形影不离的关系,所以艺术风格便是爱好书法者的追求。在书风的否定与肯定的变革中,涌现出了一代又一代的书法大家。
艺术的创新基于对旧艺术的母体的否定,但并非是完全排斥对母体的有益成分的继承。继承与创新互为前提,相辅相成。所以历代书法家总是“取诸长处,总而成之”,并始自成家。
继承与创新的问题在当代书法理论界争论热烈,似乎难以统一。拙见以为,无须强求统一。创造与实践的功过得失,有待时间的检验。但对于脱离书法艺术本质、脱离本民族审美心理的“丑书”,可当别论。
继承,不是模仿;模仿,不是继承。赵本山的模仿者绝不是赵本山;赵本山绝不是任何一个模仿者。临摹固然是必经之路,但越是模仿得像就越是走火了。鄙人出身于书香门第,从小喜爱书法艺术,当然临帖、默写了一个时期,但越是长大,越是叛逆了起来。因为从自己内心的追求就不想成为一个“卓越”的模仿秀。譬如,在篆书书写方面,我对整齐划一的粗细均匀的用笔,感到一种“平铺直叙”,甚至“死板教条”。于是,我就在习作中体现自己的主观感情色彩,见机地变幻线条的粗细与浓淡,去表现自己的书风,这也许不是继承,但私下认为应该是 在继承中的一种创新理念。
我的同学,也可称为我的老师郭瑞金先生(内蒙古诗书画研究会会长),他的书法艺术,实实在在地体现出了在继承中的创新,所以为人称道,名声大噪。
继承与创新这个课题,是每一个书法爱好者必须注重研究的课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去琢磨,去提炼,去提升。尤其是诗书画研究会成员,更应该去自觉地把它当作一项任务完成。
在大众化练习书法的群相中,所谓的一些权威者,并没有对怎样引导这一群体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而是指手划脚评头论足的斥责,什么没有体,没传统丶没根源,一顿大棒杀死无数的继承者的创新,往往被冠以“草根体”丶“老干体”的贱名。我认为这是书法界的另一种悲哀,它大大地阻碍了真正的继承。
篇幅有限,亿此而言,一孔之见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