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狱中遗作感悟方志敏的崇高品德(五)
决不动摇的信仰
面对敌人的严刑与诱降,方志敏始终大义凛然,冷静面对。1935年8月6日,方志敏戴着脚镣,在敌人的枪口下从容就义,时年36岁。
除了《清贫》《可爱的中国》之外,方志敏在狱中的半年多里,忍着病痛和敌人酷刑折磨,先后撰写出《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狱中纪实》等12篇文稿和信件,共计13万余字的珍贵手迹留传于世,成为中华民族不朽的精神财富。
位于江西省玉山县怀玉山清贫园内的方志敏烈士雕像和《清贫》字碑 方志敏干部学院/供图
入狱之初,方志敏不仅“感到愁苦和屈辱”,更痛悔由于指挥失误招致军事上的失利,他决定把“十余年斗争的经验”和失利教训写出来贡献给党。于是,他利用敌人让他写自供的机会,写下《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记载了自己从一个乡下穷学生成长为一名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的人生轨迹和心路历程,回忆了赣东北的斗争历史等。这是狱中文稿的第一篇,也是篇幅最长的一篇。
在《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一文的题诗中,他写道:“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这句话,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一个标识。
有些文稿,为了保险起见,方志敏只能采用一些特殊方式秘密书写。比如,1935年12月14日由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主办的《救国时报》发表的《我们临死以前的话》一文,就是方志敏用米汤誊写的密写稿。在文末,方志敏标注:“一九三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写完,六月二十九日密写于南昌军法处囚室。”后来,上海党组织收到方志敏的部分文稿后,就是先通过药液显影,再誊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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