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龙门杯”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于2022年10月21日发布后,广大诗友积极响应、踊跃投稿,表现出了极大的参与热情。为回报广大诗友,吸引更多更好的作品来写河津、赞河津,让好作品“诗有所值”,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大幅度提高赛事奖金。其中,一等奖由10000元增加到20000元!
河津市位于山西省西南部,境内黄河、汾河两河交汇,黄河晋陕峡谷雄奇壮美,这里流传着“禹凿龙门”、“鱼跃龙门”的美好传说,吟咏着《诗经·魏风》的清音雅韵,传颂着“西河设教”、“相敬如宾”的动人故事,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光照汗青,“初唐四杰”之首王勃“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闻名天下,更有新时代40万龙门儿女“争强好胜,勇为人先”,续写着鱼跃龙门新的传奇。为更好地提炼河津文化内涵,弘扬诗词经典,推进传统文化建设,特举办河津“龙门杯”全国诗词大赛,面向全国诗人词家和诗词爱好者征稿。
中华诗词学会
中共河津市委
河津市人民政府
山西诗词学会
中华诗词杂志社
中共河津市委宣传部
河津市文联
河津市文旅局
运城市诗词学会
河津市诗词学会
1.反映河津市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新业绩,歌颂新时代改革开放、脱贫攻坚的新成就,反映河津市实现小康过程中乡村振兴、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新面貌。
2.宣传河津市生态优势、秀美山川、地域特色、历史人文。
1、本次参赛作品为格律(近体)诗词。诗、词可遵《平水韵》、《词林正韵》,亦可遵《中华通韵》,但同一作品中新旧韵不得混用。
2、每位参赛选手限投1首作品,来稿须是作者原创且未在各类媒体发表过。若有抄袭,一经证实将取消评奖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2022年10月21日至2023年2月1日。以网络系统平台显示的投稿日期为准。
1.一等奖1名:奖金由原10000元提高到20000元(税前),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3名:每位奖金由原6000元提高到10000元(税前),颁发获奖证书。
3.三等奖8名:每位奖金由原3000元提高到5000元(税前),颁发获奖证书。
4.优秀奖30名:每位奖金由原500元提高1000元(税前),颁发获奖证书。
5.入围奖200名:颁发获奖证书。
在以下两种投稿方式中任选一种,不得两种方式同时投稿,亦不得在同一种方式中重复投稿。
1.中华诗词学会官网投稿:打开中华诗词学会官网首页http:/www.zhscxh.com,从“赛事纵横”栏目点击河津“‘龙门杯’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已注册用户可直接投稿,未注册用户点击主页右上角“注册”按钮按提示完成注册后投稿。注册时务请完善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相符)、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微信号等基本信息。手机用户亦可通过中华诗词学会官方公众号徽标下方二维码进入投稿页面进行投稿。
2.电子邮箱投稿:请一次性投稿到1397483698@qq.com信箱,补投、多投、重投无效,不接受纸质投稿。投稿须注明河津“‘龙门杯’全国诗词大赛”字样,请参赛者填写真实姓名(与身份证相符)、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微信号等基本信息。
3.学会官网技术服务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517-80169396(工作日9:00-11:30、14:00—17:00);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山西省河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系人:河津市文联孙铭英、牛馨霞,电话0359-5025108。
所有来稿恕不退稿,解释权归河津“龙门杯”全国诗词大奖赛组委会。
河津“龙门杯”全国诗词大奖赛组委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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