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这十个最基本的显性数字,在近体诗的对仗句中,有一个实际操作方面的极大的困难,那就是平声字只有一个“三”,仄声字却有九个之多!可怜那个小“三”,以一当九,左支右绌,如何应付得过来?
这种困境,相信每位诗友都遇到过,都曾为之而苦恼。怪只怪先人确定这十个数字的音读时,怎么会如此畸轻畸重,考虑不周?其实他们也挺“冤”的——他们哪里预料得到,后人会发明出这样一种要“调平仄”、要“讲对仗”的格律诗来呢?
这里告诉大家一个“变通”的办法。不是我的“编造”,而是唐人的“创举”——“十”字虽然是仄声字,读入声,但也可以当平声字来用!这样,“三”与“十”联手,二对八,尽管仍是以寡敌众,但毕竟改变了“三”字孤立无援的局面,居然形成犄角之势了。
谓予不信,有唐诗用例为证:
(1)杜甫的五律《热》三首其三曰:“朱李沉不冷,雕胡炊屡新。将衰骨尽痛,被褐味空频。欻翕炎蒸景,飘摇征戍人。十年可解甲,为尔一沾巾。”
其“十年可解甲”句,“十”字如按常规作仄声,则为“仄平仄仄仄”,出律。如用作平声,则为“平平仄仄仄”,合律了。
(2)刘禹锡的五言排律《和令狐相公谢太原李侍中寄蒲桃》曰:“珍果出西域,移根到北方。昔年随汉使,今日寄梁王。上相芳缄至,行台绮席张。鱼鳞含宿润,马乳带残霜。染指铅粉腻,满喉甘露香。酝成十日酒,味敌五云浆。咀嚼停金盏,称嗟响画堂。惭非末至客,不得一枝尝。”
其“酝成十日酒”句,“十”字如按常规作仄声,则为“仄平仄仄仄”,出律。如用作平声,则为“仄平平仄仄”,合律了。
(3)李贺的七绝《南园》十三首其四曰:“三十未有二十馀,白日长饥小甲蔬。桥头长老相哀念,因遗戎韬一卷书。”
其“三十未有二十馀”句,“十”字如按常规作仄声,则为“平仄仄仄仄仄平”,出律。如用作平声,则为“平平仄仄仄平平”,合律了。
白居易诗中,这样的用例尤其多:
(4)五言排律《新昌新居书事四十韵因寄元郎中张博士》曰:“冒宠已三迁,归期始二年。囊中贮馀俸,园外买闲田。狐兔同三径,蒿莱共一廛。新园聊刬秽,旧屋且扶颠。檐漏移倾瓦,梁欹换蠹椽。平治绕台路,整顿近阶砖。巷狭开容驾,墙低垒过肩。门闾堪驻盖,堂室可铺筵。丹凤楼当后,青龙寺在前。市街尘不到,宫树影相连。省吏嫌坊远,豪家笑地偏。敢劳宾客访,或望子孙传。不觉他人爱,唯将自性便。等闲栽树木,随分占风烟。逸致因心得,幽期遇境牵。松声疑涧底,草色胜河边。虚润冰销地,晴和日出天。苔行滑如簟,莎坐软于绵。帘每当山卷,帷多带月褰。篱东花掩映,窗北竹婵娟。迹慕青门隐,名惭紫禁仙。假归思晚沐,朝去恋春眠。拙薄才无取,疏慵职不专。题墙书命笔,沽酒率分钱。柏杵舂灵药,铜瓶漱暖泉。炉香穿盖散,笼烛隔纱然。陈室何曾扫,陶琴不要弦。屏除俗事尽,养活道情全。尚有妻孥累,犹为组绶缠。终须抛爵禄,渐拟断腥膻。大抵宗庄叟,私心事竺乾。浮荣水划字,真谛火生莲。梵部经十二,玄书字五千。是非都付梦,语默不妨禅。博士官犹冷,郎中病已痊。多同僻处住,久结静中缘。缓步携筇杖,徐吟展蜀笺。老宜闲语话,闷忆好诗篇。蛮榼来方泻,蒙茶到始煎。无辞数相见,鬓发各苍然。”
其“梵部经十二”句,“十”字如按常规作仄声,则为“仄仄平仄仄”,出律。如用作平声,则为“仄仄平平仄”,合律了。
(5)五言排律《留题天竺灵隐两寺》曰:“在郡六百日,入山十二回。宿因月桂落,醉为海榴开。黄纸除书到,青宫诏命催。僧徒多怅望,宾从亦裴回。寺暗烟埋竹,林香雨落梅。别桥怜白石,辞洞恋青苔。渐出松间路,犹飞马上杯。谁教冷泉水,送我下山来。”
其“在郡六百日”句,五字皆仄声,故下句第三字须用平声以救之。而下句“入山十二回”,“十”字如按常规作仄声,则为“仄平仄仄平”,不但不能救上句,且本句亦犯孤平。如用作平声,则为“仄平平仄平”,既救了上句之五连仄,又救了本句之孤平。
(6)七律《早发赴洞庭舟中作》曰:“阊门曙色欲苍苍,星月高低宿水光。棹举影摇灯烛动,舟移声拽管弦长。渐看海树红生日,遥见包山白带霜。出郭已行十五里,唯消一曲慢霓裳。”
其“出郭已行十五里”句,“十”字如按常规作仄声,则为“仄仄仄平仄仄仄”,出律。如用作平声,则为“仄仄仄平平仄仄”,合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