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改革是私有化”
作者:陈振民
(1)
此文(即《上午刚传出,速看》一帖)把符合国情和生产力水平的改革说成“私有化”,对这种浅薄、低级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对中央治国理政的评价水平,我们无暇与之争论,人多事杂,谁有功夫理它。邓公说,认准了的埋头净干,不争论,一争论就把时间争掉了!这就是所谓“将军赶路,不追野兔”也。就让这些野兔触树而亡去。毛伟人有言:“愿意带着花岗岩头脑去见上帝的人,也是有的,那也无关大局”。大局是什么?“病树前头万木春”…
(2)
问题嘛,什么时候没有呢?关键还是看主流,看“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所谓“不为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是也。毛诗亦云:“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又云:“不许放屁,试看天地翻覆”!如果毛在,对借一点而诬全面的此文作者,早打成右派了。他现在能口无遮拦地“放屁”,说实话,还是沾了邓公“不争论”的光,而他竟身在福中不知福!
(3)
不过,认为改革是“私有化”,却不仅仅是此文作者,而是许多人的认识误区。
首先,农村改革不是私有化,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一直是公有,只是经营方式变了。
其次城市企业改革出现的占全国企业90%的民营企业,也不是私有化,而是大都推行了公司制、股份制,特别是职员、工人全员持股,这是大家共摊、共管、共享的。这实际是新形势下的企业公有(集体)制,只是欠它们一个公有名份。再,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航天、航海、石油、化工、水利、电力、交通、银行、矿山、邮政等不都是国有的?有的国企改制推行承包中,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国资流失是事实,但后续换来的是企业的振兴,是一年年向国家大量交税,是吸纳千千万万劳动者的就业,均于国于民大大有利,早已填平某些国资流失的坑。
这样说来,改革何罪之有?怎能说是“私有化”?至于一些负面伴生物——贪腐,党和政府不是抓紧惩治么!何况贪腐是从古至今的顽症,改革开放前照样存在。否则毛伟人何必不停地搞三反五反、三清四清、一打三反等大运动和平时无数次的“整纪杀风”小运动呢!
(4)
末了,再谈谈“不争论”。我体会邓公的“不争论”是对中央决策层的训言,即高层不要陷于与一些人的争论而误了应有的部署。但这不等于下边可以对错误思潮听之任之。而多年来我们各级报纸、广电等宣传部门却忽视了这个问题,导致社会上错误认识和言论泛滥。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
2022.10.11
编辑:张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