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莫言“批判”之二:“土匪头子”也爱国!
李恒昌

本文节选自《大地上的血粮:莫言创作评传》
【书名:《大地上的血粮:莫言创作评传》
作者:李恒昌
出版社:山东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年12月
标准书号:978-7-5067-7198-4
字数:286千字
版次:2021 年11月第1版
印次:2022 年6月第1次印刷
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2021)第 242819 号
定价: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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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野歌与英雄的悲歌
【新经典类成语故事之“尿为妙引”】
故事出自莫言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我”家的作坊酿制红高粱酒,在高密县几十家酒作坊中风味独特、独成翘楚。主要原因是当年“我”爷爷往酒篓里撒了一泡尿。这成为“我”家的制酒秘方。为什么一泡尿竟能使一篓普通高粱酒变成一篓风格鲜明的高级高粱酒?这是科学,“我”不敢胡说。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一泡尿便是最奇妙的酒引子。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成名之作,也是其代表作之一。这部作品主要围绕三条线索展开,一是土匪爷爷余占鳌与奶奶的爱情故事;二是土匪爷爷和父亲们的抗日故事;三是土匪爷爷与八路队伍胶高大队和国民党队伍冷麻子支队之间内部斗争的故事。作品形象地展示了抗日战争时期,胶东高密东北乡人的爱情、战争与生存画卷,书写了英雄,书写了人性,书写了生命,也书写了大地和历史。作品因其唯美的意象、英雄的形象和雄浑的抒写,成为当代文学不可多得,甚至几十年难得的佳作,在当代文坛和当代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这是一曲爱情的野歌,显示了命运抗争意识的觉醒及其强大的力量。
“我”爷爷和“我”奶奶当年的爱情故事,具有极强的传奇色彩,甚至达到惊天地泣鬼神、令人肃然起敬的程度。但是,客观上来讲,这毕竟是一曲爱情的野歌。他们的爱情,实质上是在这片大地上,在特殊的历史时期,产生的一种极为特殊的原生和野生的爱情。
这原生和野生的爱情,萌于送亲路上的机缘与接触,发于高粱地里的痴迷与疯狂,源自对命运的同情与反抗,成长于高粱酒的制作与经营,纠结于恋儿姑娘的介入与插足,成熟于如火如荼的抗日战场,长眠于鲜血染红的墨水河岸边的高粱地深处。
这是天地之间的一种“野合”。余占鳌这个吃“杠子饭”的男人,在送新媳妇回门的路上,趁着新媳妇老爹喝酒过多,半路之上,把新媳妇抱到高粱地里给睡了。两千多年前,年过七旬的叔梁纥与年幼的女子颜征在结婚生下孔子,属于那个时代的“野合”。民国时期,“我”爷爷与“我”奶奶在高粱地里的交媾,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野合”。“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要紧。”他们像一棵棵红高粱一样,具有强大的原生和野性力量。
这是看起来不合“礼仪”和“法理”的一种“野合”。他们的结合,带有一定的半路“劫婚”的成分,更是一种杀人占妻的“不法行为”。当初,奶奶回娘家的时候,是不准备再回到“麻风病之家”的。但是,当爷爷将她抱到高粱地里“野合”的时候,却告诉她三天之后,只管放心回来。她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知道他什么事情也干得出来。结果,等她三天之后回来的时候,没想到的是她的麻风丈夫和老公公,已经命丧水塘。当然,她心里明白,这一切都是这个吃“杠子饭”的余占鳌干的,是为他而干,也是为她而干。很显然,他其实是在“犯罪”,他们在“野合”一起,也是一种“犯罪”。
但是,这实际上又是一种合乎“天理”,而且具有进步意义的“野合”。爷爷与奶奶为什么会走到一起?与奶奶的那双小脚有关,那是爷爷最初的心灵悸动。“余占鳌就是因为握了一下我奶奶的脚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从此改变了他的一生,也彻底改变了我奶奶的一生。”那时的他,“有一种不寻常的预感,像熊熊燃烧的火焰一样,把未来的道路照亮了。”当然,与他强烈的同情心也有一定关系。“奶奶的哭声,唤起他心底早就蕴藏着的怜爱之情。”后来,他之所以做出一系列大胆的决定,之所以在高粱地里把奶奶占了,然后又将单家父子杀了,其实还有另一种非常重要的原因,那是对奶奶命运,以及对自己残酷命运抗争和改变的强烈愿望。当时,他杀掉麻风病人之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扳倒葫芦流光油,为那小女子开创一个新世界。”从这个角度讲,爷爷的所作所为,虽然不符合“礼仪”和“法理”,但却符合“天理”。事实上,无论是谁,无论怎样的社会,将一个如此美好的女人送进患有麻风病的单家生活,这绝对不符合“天理”,也不符合“天道”。
这方面,作为被动方的奶奶也有足够清醒的认识。“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窝癞皮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污浊不堪是对还是错?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们一直没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由此可以看出,他们的“野合”,实际上是对不公正命运的一种抗争,是对封建包办婚姻最强烈的反抗。因此有理由得到认可并受到称赞。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铁打的牙关/铜铸的骨头/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十九——”这是作品的主题歌,也是“野歌”的主旋律。它唱出的恰恰是他们的反叛精神和抗争精神。
这还是一种狂热、残酷和冰凉的爱情。对于他们家的爱情,“我”曾经总结出一些爱情钢铁定律:“构成狂热爱情的第一要素是锥心的痛苦,被刺穿的心脏淅淅沥沥地滴答着松胶般的液体,因爱情痛苦而付出的鲜血从胃里流出来,流经小肠、大肠,变成柏油般的大便排出体外;构成残酷爱情的第二要素是无情地批判,互爱着双方都恨不得活剥掉对方的皮,生理的皮和心理的皮,精神的皮和物质的皮,剥出血管、肌肉、蠢蠢欲动的内脏,黑色的或红色的心,然后都把心向对方掷去,两颗心在空中碰撞粉碎;构成冰凉爱情额第三要素是持久的沉默——”“爱情的过程是把鲜血变成柏油大便的过程,爱情的表现是两个血肉模糊的人躺在一起,爱情的结局是两根圆睁着灰白色眼睛的冰棍。”“我”爷爷和“我”奶奶的爱情,为什么会是这样?如此狂热,如此残酷,又如此冰冷?因为,一方面,他们相互爱得太深了,所谓爱之深,恨之切,爱,太爱,其实意味着折磨,意味着伤害;另一方面,毕竟,他们是土匪式的爱情,自然有自身特色,那就是善变。“我”爷爷和“我”奶奶曾经爱得天崩地裂、如火如荼,然而,有一段时间,也曾出现爱的裂痕和决绝,原因是“我”爷爷的土匪本性和流氓本色再现,她爱上了二奶奶恋儿。为此,“我”奶奶用最肮脏的字眼儿——公猪、公驴——痛骂了“我”爷爷,而且出手打了“我”爷爷。于是,“我”爷爷愤而出走,与恋儿住在了一起,而“我”奶奶也与另一个土匪头子黑眼混在了一起。然而,这毕竟是暂时现象,因为他们彼此还深爱着对方。当战事来临,当“我”爷爷与黑眼“决斗”,当恋儿母子遭遇日本人的残害,他们最终还是重新走到了一起,而且当“我”爷爷伏击日本人的时候,“我”奶奶亲自为他们做饭送饭,并且死在了送饭的路上。由此,他们之间的爱情便显得更加珍贵。因为,这是经历了出轨、战争和生死等多种考验,可以说出生入死的爱情,是死了也想在一起的爱情。
这样的爱情,虽然“野”,但可敬,也可歌!
这是一曲英雄的悲歌,显示了爱国意识的自觉及其强大的力量。
作品的第二条线索,是爷爷余占鳌带领的土匪队伍抗日的故事,主要书写了三大战斗,其一是在桥边伏击日本人的车队,其二是迎战日本人的围剿,其三是与国共队伍和日本鬼子的交战。作品通过“三大战役”,形象地塑造了“我”爷爷余占鳌等人的“土匪式英雄”形象,显示了英雄的高大、悲壮和不足,也显示了民间强大的战斗精神和力量,更展示了中华民族较为普遍的爱国精神。
这是一个英雄的群像。他们像红高粱一样,生长在高密东北乡大地上,矗立在当代中国文坛之上。
爷爷余占鳌是勇猛、义气、果敢的英雄。他原本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可以说杀人如麻。小时候,刺杀了与母亲私通的和尚。后来,暗杀了单家父子。仅仅一只勃朗宁手枪,就打死了任副官,又打死了方七,“痨痨四”。开始土匪生涯的时候,他“并不是想钱财,而是想活命,复仇、反复仇、反反复仇,这条无穷循环的残酷规律,把一个个善良懦弱的人变成了心黑手毒、艺高人胆大的土匪。”但他又的确是一个抗日英雄。当日本人占我河山,杀我百姓的时候,他率先站了出来,与日本人打起了自己的游击,他一年就摸了日本人的三个岗哨,缴获了三支大盖子枪。对于什么是真正的土匪,什么是真正的英雄,他有自己的标准。“谁是土匪?谁不是土匪?能打日本人就是中国的大英雄。”当他得知日本车队要经过村边的公路桥,冷支队要他一起打的时候,他义不容辞地表示要坚决打,而且完全不顾忌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在那次伏击战中,他们打死了日本鬼子中有名的中岗尼高少将。后来的几次战斗,虽然自身死伤严重,但是他的队伍对日本人取得了重大战斗成果,堪称难得的骁将、难得的英雄。
奶奶是一个机智多谋的英雄。“这个女人不寻常”,这句经典唱词,完全可以用在她的身上。“我奶奶一生‘大行不拒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心比天高,命如纸薄,敢于反抗,敢于斗争,原是一以贯之。”与爷爷余占鳌的勇猛、义气、果敢相比,她的最大特点是机智和冷静。这一点,在她面对县长曹梦九审问时的表现,尤其是趁机装傻认曹梦九当干爹时的表现,就已经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等到了余占鳌主动上门要当“下人”的时候,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可以说,其对制酒作坊和家务的驾驭能力和管理水平完全不在《红楼梦》中王熙凤之下。这样一个“什么事都敢干,只要她愿意”的女人,最大的智慧体现在对大局的考量上。当余占鳌与冷支队拔枪相对眼看不可收拾时,她站在他们当中,左手按住冷支队的左轮手枪,右手按住余占鳌的勃朗宁手枪,一句“有本事冲日本人使去”,将双方眼看要爆发的冲突立马压了下来,体现了一个女人难得的大局观念和高超智慧。当日本人来到村子,眼看要对其行不轨之为时,她从罗汉大爷的血头上按了两巴掌,随即往脸上抹了两抹,又披头散发,张大嘴巴,疯疯癫癫地跑起来,七分像鬼三分像人的样子立即让日本人望而却步,足见其超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随机应变能力。特别是余占鳌带领队伍伏击日本车队时,她提出的带“周遭二十六根铁尖齿耙子”的主意,更显示出她不仅是一个“女流”,一个女掌柜的,而且是一个杰出的军事人才,一个抗日先锋,一个民族英雄。在对待任副官的态度上,奶奶比爷爷高出不止一个层次。当时,余占鳌曾说:“滚你娘的,一个学生娃娃,也想管辖老子!”奶奶却异常气愤地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原以为你是条好汉,想不到也是个窝囊废!”如果余占鳌的队伍掌握在奶奶手里,他们不早投奔共产党和八路军了吗?应该说,这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也是一个伟大的妇女。她“被子弹穿过的乳房挺拔傲岸、蔑视人间的道德和堂皇的说教,表现着人的力量和自由、生的伟大爱的光荣。”是当代文坛不可多得的极富立体感的女性形象。
父亲是一个憨厚的英雄,他的可敬在于不断成长,在战火中成长。父亲是一个被“准爸爸”牵着手参加战斗的孩子,起初他胆小怕事,几乎什么也不懂,但他性情憨厚,善于观察,“在战斗中成长”,很快成长为“准爸爸”的助手,也成为一个“英雄级”人物。第一次跟“准爸爸”打伏击时,余司令曾经问他“你怕不怕?”当他回答“不怕”时,余司令说“好样的,是你干爹的种。”
罗汉大爷是一个舍身护主的英雄,同样也是一个抗日英雄。论说,他是一个非常胆小的人,也是一个没有多少想法的人。后来,他之所以敢于反抗,敢于杀死日本哨兵,敢于将骡子的腿砍断,最终被日本人活剥,临死依然骂不绝口,至死方休,最主要的原因他的心中有“一股紫红色的火苗”,“只有那簇紫红色的火苗子灼热地跳跃着,冲击着他的双耳里嗡嗡地响”。那是他对主家的忠心,对日本鬼子的痛恨。
这当然是一群缺点明显的英雄。由于这些抗日英雄,其前身属于土匪,因此,在他们身上,有着天下土匪所拥有的优点,也同样有着他们共同的缺点。“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
余占鳌最大的问题是个人英雄主义,缺乏最基本的大局观念,也缺乏最基本的方向性。论说,他也是一个知足多谋的人,这一些,从他放火后杀死单家父子,苦练“七点梅花枪”,智取花脖子等方面都能看出他过人的胆量和非凡的智慧。但是,一涉及队伍改编和整合上,他便犯起了傻。无论是对八路的队伍,还是对国民党的队伍,他都有一百个不服。最早的那次伏击战,他曾说:“咱要打出个样子来给冷支队看看,那些王八蛋,仗着旗号吓唬人。老子不吃他的,他想改编我?我还想改编他呢!”好像伏击日本人的目的,只是为了给冷支队看看。特别是当伏击战获胜之后,他没有想到日本人会回来报复,而是一心找冷麻子算账,才导致整个村庄被围剿,造成死伤无数的重大损失。如果他早作防御准备,村民就不会有如此大的牺牲。更为严重的是,当八路方面的胶高大队江小脚大队长做他的工作,要他加入的时候,他也像回绝冷麻子一样一口回绝,而且双方还多次发生摩擦。这些都源于他土匪般的无知:“余某识不了二百个大字,要说杀人放火,我是行家里手;说什么国家、什么党派,还不如宰了我痛快!”如果他多少有些文化,有些知识,能够识大体、顾大局,不过多地考虑自己的得失,早早加入共产党八路军的队伍,结果又何至于此?在抗战大局和个人感情方面,他也过多地考虑了个人感情。战事尚未结束,日寇尚未赶走,他便为死去的妻子举办盛大出殡仪式,为此招来敌人的进攻,实在是考虑问题太过欠缺。正可谓:“爷爷忘记了日满则仄,月满则亏,器满招覆,盛极必衰的朴素辩证法,为奶奶出大殡,是他犯下的一个重大错误。“
这是一群极为悲壮和悲哀的英雄。莫言曾说,此书是为了“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雄和冤魂。”毫无疑问,他们的事迹是感人的,但更是悲壮的。其悲壮之情之景,甚至让人不忍卒读。读中国古代史的时候,每每泪湿双眼。为了楚国漫山的杜鹃,为了大宋血染的河山。而今同样泪湿衣衫,只为红高粱地里横陈的尸首,只为墨水河里流不尽的鲜血。“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墨土地浸泡成稀泥。”与严重的死伤相比,他们的悲哀还在于:“他恨日本人,恨冷支队,也恨八路的胶高大队。”“他一辈子都没有弄清人与政治、人与社会、人与战争的关系,虽然他在战争的巨轮上飞速旋转着,虽然他的人性的光芒总是试图冲破冰冷的铁甲放射出来。但事实上,他的人性即使能在某一瞬间放射出璀璨的光芒,这光芒也是寒冷的、弯曲的,掺杂着某种深刻的兽性的因素。”因为,他本质上毕竟是一个土匪,一个具有英雄主义精神的土匪,而不是一个受过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的革命者和钢铁战士。
这是一曲大地的颂歌,显示了红高粱的原生精神及其强大的力量。
作品发生的故事,以胶东高密东北乡为背景展开,通过红高粱和高粱酒这两大意象物,以及高粱地、墨水河这两大自然地理景象,形象地展示了这片大地上独特的红高粱精神和强大的力量。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这是一块特殊的土地,令人热爱,也让人痛惜。因为,它生长美丽,也生长丑陋;生长英雄,也生长汉奸。这里最大的地理优势是大面积种植红高粱。作为一种特殊的农作物,红高粱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它不惧风雨,也不惧水涝。“东北乡地势低洼,往往秋水泛滥,高粱杆防涝,被广泛种植,年年丰产。”很显然红高粱是农作物,是老百姓的物质食粮,是高密东北乡人的命和根。但它又不仅是这些。某种意义上讲,它还是大地,是大海,是太阳;是生活,是爱情,是烈酒,是汗水;是力量,是鲜血,是生命,是光芒,是希望。
在莫言笔下,那是怎样一种景象啊。“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红色影子。”这等景象,令人想起千年之前,《诗经》中所描绘的乡野农耕画面。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正是这片红高粱地,养育了高密东北乡这方性格独特的人。“故乡的墨土本来就是出奇地肥沃,所以物产丰饶,人种优良。民心高拔健迈,本是我故乡心态。”“我爷爷辈的汉子们,都有高密东北乡高粱般鲜明的性格。”不仅爷爷们是这块土地养育的孩子,奶奶也是这方水土养育的俊秀。“奶奶鲜嫩茂盛,水分充足。”简直就是一棵俊美的红高粱。
在作者心目中,红高粱是具有灵性的植物,也是具有血红色精神的人。“当时为他们的革命行动助威的是生气勃勃的高粱,高粱们散布的几乎无法察觉的花粉弥漫在奶奶和轿夫头上的空间里。”“父亲恍然大悟,明白了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扎根黑土,受日月精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这不是“我”爷爷、“我”奶奶、“我”父亲、“我”乡亲的形象又是什么呢?高粱酒也是一种意象。作为一种特制的饮料,它也具有自身的力量,烈性、浓香、酣畅。它的形象,其实就是高密东北乡人的形象——仗义、粗犷、侠肝义胆。
这是鲜血浸泡的土地。当铁板会、胶高大队、冷麻子支队与日本人的战斗结束之后,胶高大队队员的红血和铁板会员的绿血汇合成一汪汪紫色的血泊,滋养着黑土的田地和黑土的道路。多少年之后,这些地方的土壤还是无比肥沃,种在这里的高粱长势凶猛,性格鲜明,油汪汪的茎叶上,凝聚着一种类似雄性动物生殖器官的蓬勃生机。”
作品写出了对故乡大地的深情与爱恋。他们爱恋这里的土地,这里的河流;爱恋这里的美酒,这里的高粱;爱恋这里的纯真,这里的质朴。因为爱恋,所以不舍,不逃;因为爱恋,所以守护,所以抗争;因为爱恋,把鲜血流进墨水河,把身体埋在了高粱地。“高粱熟了,高粱红了,东洋鬼子来了,东洋鬼子来了。国破了,家亡了,同胞们快起来,拿起刀拿起枪,打鬼子保家乡——”这是英雄的颂歌,也是大地的颂歌。
作品写出了故乡大地的神性和神秘。“二奶奶短促绚丽多彩的一生,在我的故乡‘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的历史上,涂抹了醒目的一笔。她以她诡奇超拔的死亡过程,唤起了我们高密东北乡人心灵深处某种昏睡着的神秘感。”这种神秘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领悟和体验。只有处在故乡老人追忆过去的、像甜蜜粘稠的暗红色甜菜糖浆一样思想的缓慢河流里才能萌发,生长,壮大,成为一种把握未知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
作品写出了故乡大地的根柢与启示。“这时,一个苍凉的声音从莽莽大地深处传来,这声音既熟悉又陌生,像我爷爷的声音,又像我父亲的声音,也像罗汉大爷的声音,也像奶奶、二奶奶、三奶奶的嘹唳的歌喉。”这是英雄在歌唱,也是大地在歌吟。“墨水河之阴,还有一株纯种的红高粱,你要不惜一切努力找到它。你高举着它去闯荡你的荆棘丛生、虎狼横行的世界,它是你的护身符,也是我们家族的光荣的图腾和我们高密东北乡传统精神的象征!”这是对红高粱的追寻,是对家族历史的追寻,也是对大地精神的追寻。
这是一曲优美的乐章,显示了艺术语言的质感及其强大的力量。
作品最优美的书写,是特意营造的唯美意境。“奶奶欠起身,大大方方地跨过轿杆,站在烂漫的矢车菊里。”“余占鳌的头皮被冲刷得光洁明媚,像奶奶眼中的一颗圆月。”“奶奶通过敞亮的轿门,看到了一个纷乱不安的宏大世界。”“余司令翻身跳上马,在马腚上打了一鞭子,向着任副官走去的方向,飞马追去,得得嗒嗒的马蹄声,把一个世界都震动了。”“父亲发现他的笑容慈祥善良,像一轮惨淡的夕阳。”“父亲的双眼大睁,从那两颗钻石一样的瞳孔里,散射出本来属于奶奶的那种英勇无畏、狂放不羁的响马精神,那种黑暗王国里的希望之光,照亮了我爷爷的心头。”
作品最动人的抒写,是拟人手法的运用。当战斗即将结束,自己的队伍创伤严重,高粱地被大面积蹂躏,作者写道:“遍野的高粱都在痛哭。”这是把高粱当人来写。“余占鳌走过来,弯腰,轻轻地握住奶奶那只小脚,像握着一只羽毛未丰的鸟雏,轻轻第送回轿内。”把小脚比喻作小鸟,恐怕这是第一人吧。
作品最闪光的书写,是语言的创造性用法。“父亲看到罗汉大爷的那两只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得瓷盘叮咚叮咚响。”“枪弹射穿了奶奶高贵的乳房。”“父亲从奶奶的鲜血里,依然闻到一股浓烈的高粱酒味。”“他们在高粱地里耕云播雨,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上,抹上了一道酥红。”

作者简介:李恒昌,山东省莫言研究会学术委员,济南市首批签约作家,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签约作家,2021年度泉城实力作家。曾获山东省“精品工程”奖、中国铁路文学奖、刘勰散文奖提名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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