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思》,沉淀后的付出……人生,有的人上班磨洋工,有的人却时刻想着大众,不一样的观念,演驿着不一样的人生……
——题记
文/李世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号)颁布实施五年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体,依照《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分工,相互配合,保障了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由于条例的法定性,在实际征收工作中,出现了“程序复杂、要求繁多、时间冗长、效率低下”的现象。现实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省、市明确的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过于笼统,很多于情于理应该补偿的法无定论,以至征收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无如之奈、怨天尤人,被征收人无所适从、怨声载道。
岳阳市作为三线城市,“扩城活港”,理所当然;“跳出岳阳看岳阳”,理所必然。但是,旧城区面貌不改善,棚户区不改变,“扩城活港”动作再大,一座城市也没有活力,没有活力就没有人气,没有人气就没有财气!2015 年,岳阳市启动了中心城区棚户(旧城)十大片区改造,岳阳楼区作为岳阳市唯一的中心城区,棚户(旧城)区城中村改造任务十分繁重,征收项目(项目部)越来越多,征收工作人员队伍越来越庞大,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虽然城市居民整体素质逐渐提高,产权人、公有产权住户(公租户)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日益提高,对棚户(旧城)区改造和征收工作普遍呈支持态度;但是,具体到征收实施环节,个体要求各不相同,表面支持、口头同意,背后捣乱、抱团结块,讨价还价、漫天要价,拒不签订协议的现象大有人在;一个好项目,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腾地时间常常会拖延3至5年。
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该如何依法依规、快速推进征收补偿和腾地工作,该如何规范征收流程,该如何规范征收行为,这些都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市、区人民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前,棚户区改造项目摸底问卷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概算报告、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征收补偿协议等等文本基本格式和内容,都需要统一规范。
从实际出发、征收主管部门应该尽快起草制定《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规定》和《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若干规定》,供全市征收实施单位执行。
市、区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后,签约期内有多个难题制约着项目征收与补偿进程,一是未登记和擅自改变用途的建筑认定和提出处理意见难,二是公有产权住户(公租户)安置到位难,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索。
国家、省、市大力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省政府规定“坚持'两条腿走路、货币化安置优先’原则,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适当减少新建安置房屋数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自2016年起,各市州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安置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
对2015年实物安置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条件成熟的经申请调整备案可转为货币化安置”。实行货币化安置,岳阳要向长沙市学习,真正做到让被征收人“高高兴兴搬迁,开开心心买房,利利索索余钱”,让被征收人得实惠;实行货币化安置就要大幅度调整补偿补助奖励标准,或者调整住宅房屋主体评估价格。
这项工作不是征收行政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能做到的,这需要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为之决策。
本人从事征收安置工作多年,在思考中前行,在实践中思考。如何破解征收工作中的一些难题,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现归纳整体形成文字,抛砖引玉,期望征收行业的领导、专家、学者、同事予以批评指正。
在本书形成过程中,衷心感谢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陈宏先生的抬爱并为之作序;衷心感谢岳阳楼区政府黎建欣先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金点子和责任担当。岳阳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处张新先生、彭云先生、李方明先生、岳阳楼区征收安置局等熟悉业务操作的同志对书稿内容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李世雄,就是学籍卡上的李石雄,刚刚步入天命之年,命中注定也只能享受一次“天命”。生性耿直,爱憎分明。对我好的人,终生认定他是好人,我记得感恩;即使别人说他是好人,但不一定,因为我感受不到。
1986年7月参加工作,教书为生。1988年至2003年转行从政,脑壳不开窍,印证了相学上说的“天庭不饱满”的当不了官。2011年2月,从发改系统调入新成立的征收部门,苦练内功,酸甜苦辣,尝尽滋味。几年来,出版、刊印了二十万字的《心语》和工具书《2014征收政策法规汇编》、《2015征收政策法规汇编》、《2016征收政策法规汇编》等,每年撰写3万字的《征收补偿安置务实操作讲稿》。因为工作,舍弃了书法和摄影爱好,筛选了更多的“朋友”。人生苦短,正如《老子》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责任就是方向,经历就是资本,性格就是命运。
勤恳、勤政总比懒惰、懒怠过得舒坦,过得充实。
天命之年,细细思量也许都应该尽释于一杯浊酒、一杯清茶或者一支香烟的缭绕烟雾中随风化去。
责编/苏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