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钟振振教授答疑信箱(92)
宋·梅尧臣《得福州蔡君谟密学书并茶》诗
网友无以为名问:请教钟先生,梅尧臣《得福州蔡君谟密学书并茶》一诗中“刮青茗笼藤缠封”与“丹砂铁颗攒芙蓉”应当如何理解?“韩子饭韲居辟雍”中的“韩子”指谁?还有诗歌开头“薛老大字留山峰”的薛老是否即是欧阳修第二任岳父薛奎?薛奎曾任蔡襄家乡莆田县县令。谢谢!
哪些“不可辞”呢?
比如政治上志同道合的老朋友、大文豪欧阳修。欧阳修撰《集古录》,成书后将自序寄给蔡襄,请其书写。蔡襄二话没说,一口答应下来。
又比如仁宗皇帝御笔为他的亲娘舅陇西郡王李用和撰写的碑文,命蔡襄书写,蔡襄也没有推辞。为什么不推辞?说来话长,先得从仁宗的生母李宸妃说起。
据宋代众多文献及《宋史》卷二四二《后妃传》上记载,李宸妃少年丧父,孤苦无依,后来进宫,给宋真宗所宠刘美人当侍女。刘美人无子,真宗以宸妃侍寝,生下了仁宗,却作为刘美人的儿子,由刘抚养。刘美人后来当上了皇后。真宗驾崩,仁宗即位时年纪还小,刘以太后身份垂帘听政。李宸妃被打发去为真宗守陵,四十六岁时病死。宫里人人畏惧刘太后,没人敢把真相告诉仁宗。因此刘太后在世期间,仁宗一直到二十四岁都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李宸妃。这件事,在后来的元杂剧和明清小说里,被“狗血”成了“狸猫换太子”,而真实的历史应是真宗与刘美人“借腹生子”。刘虽然不像戏剧、小说里那样心狠手辣,但对李宸妃的确“不仁义”,李宸妃的“宸妃”封号,还是她临咽气前,才“开恩”赏给她的。当时刘太后还打算按一般宫女的规格给她治丧,宰相吕夷简对她说:“您如不考虑刘家的安危,为臣就不多说了;如果还考虑刘家的安危,那么宸妃的丧礼应当从厚。”刘太后是聪明人,一听就明白,于是便照吕夷简说的做了。宸妃去世后一年,太后也死了,仁宗亲政。燕王赵元俨(太宗第八子,真宗之弟,仁宗之叔,戏剧小说中赫赫有名的“八贤王”)告诉仁宗,李宸妃是他的生母,死于非命。仁宗听后放声痛哭,亲往寄放宸妃灵柩的寺院祭告。打开棺材,只见里面铺满了水银,因而宸妃的尸身保存完好,玉色如生,且穿着皇太后的服装。仁宗这才消释了对刘太后的怀疑。最终,李宸妃被追封为皇太后,陪葬在真宗的永定陵。
李用和是李宸妃唯一的弟弟,少年丧父家贫,姐弟二人相依为命。宸妃进宫后,他在京城的一家纸钱铺打工。刘皇后占了李宸妃的亲生儿子,真宗死后又打发她去守陵,自觉理亏,于是便派人在民间找到了宸妃的弟弟用和,给他安排了一个低级武官的职位,作为对宸妃的安抚。仁宗亲政后得知宸妃是自己的生母时,宸妃已死,不能尽孝,于是便将对母亲的亏欠,加倍偿还给了这唯一的亲娘舅。十多年中,不断委以要职,加官进爵,直至名列将相,位极人臣。死后,更追赠陇西郡王。
在中国历史上,“外戚”们往往骄奢淫逸,横行不法,名声一般都不大好。而这位“李国舅”却是个例外。他起自寒苦,骤贵之后,仍能保持俭朴本色。他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不但不收受贿赂,甚且在各地担任高级军事指挥官时,连按惯例可归主官私有的“公使钱”(公用交际费)也分文不留,统统用作军费。他不置资产,到死都没有私人住宅。他为人低调,待人宽厚,不结党营私,能约束亲属子女遵纪守法。他的种种美德,赢得了时人的赞誉,被称为“外戚之贤者”。这些,宋·宋祁《景文集》卷五八《李郡王墓志铭》、卷六一《李郡王行状》,王称《东都事略》卷一一九《外戚传》,以及宋人的其他各种文献中都有较详尽的记载。
要之,蔡襄以书写他的碑文为“不可辞”,主要是敬重他的“人品”,至于碑文出自仁宗御制,倒在其次。
有意思的是,蔡襄《端明集》卷二六留有一篇《辞李璋润笔札子》:“臣奉敕书陇西郡王李用和碑石了毕,近李璋送到书一封,载上件物,与臣充润笔。臣伏念陛下追母后之勤劳,伸元舅之德美,睿藻辉乎河汉,宸章贲于鸾龙。臣学艺不工,朝选猥及,名列坚珉之末,荣幸居多。利兼实篚之来,惶悚无措。所有李璋事例,不敢收受。取进止。”
李璋,即李用和的长子,当时是皇帝近卫军的高级指挥官。李璋感谢蔡襄为亡父书写碑文,按惯例送上了“润笔”。于是蔡襄写了这通文书,上呈仁宗。
当日上呈仁宗的“原生态”的札子,“润笔”的具体物件应是明细一一开列的。收入文集时,省略了,只以“载上件物”四字概括。到底送的是些什么宝贝?我们的好奇心今已无从得到满足了。
仁宗是怎么答复的?不知道。按常理推测,应是命蔡襄照收不误。
蔡襄到底有没有收呢?也不知道。但其《端明集》里不见有《再辞李璋润笔札子》,想来是“哂纳”了。毕竟付出了辛劳,这是他应得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