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笔两篇
文/于公谨

施舍的态度
文/于公谨
几天前,闲得无聊的时候,就出去散步;走到邻居单位门前,恰好听到有一个好像是当官的人,坐在车里,对那个门岗说,你应该把门打开。邻居单位的门岗说,什么是应该?什么是不应该?他的潜台词是,你是谁?那个人可能是听懂了,说你不认识我?邻居单位的门岗说,不认识。我听到这里,就笑了;转身离开,并没有继续听下去。
门是被封的,禁止进入;而进入门里面,是有些无理要求;还有,门岗是需要听领导的,而不是自己做主,也不是他自己的规定。来人是想要进入,这个心情是可以理解;问题是,他是求人,最起码是应该拿出一个求人的态度,是一个下车,对门岗小心翼翼地说,而不是坐在车里,就像是门岗欠了他几百万一样的理所当然。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不让人厌恶?
这并不是个案;而且,像这样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可能是当官,二期并不是什么大官,就自以为了不起的官,用着居高临下的语气,对着别人吩咐什么。这样的人,本来就不可能会受到别人的欢迎;很多时候,即使是举手之劳,都没有愿意理睬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的态度有问题;只是他们依旧没有觉察到,依旧会这样的自以为是。
可能是有些人觉得,我可以付钱,他们就应该对我低三下四。即使是付钱,有时候,也付不出去,毕竟很多人再喜欢钱,也不可能会想要听别人的呵斥,或者是别人的叫嚣。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一个态度问题。很多年前,和我在一起工作的人,姓王,也是一个很喜欢钱的人;可以说,是从苦日子过来,也害怕了,就几乎把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给了钱,可能很多事情,他都会去办。
有一个姓门的人,经常过来;而姓王的人一看到,就很自然地远离。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猜测可能是发生了什么,才会这样。而和姓门的接触了一段时间,姓门的人总是会用自己居高临下的态度,对我说话,他的女儿有多少能耐;而且是嫁给了什么干部。我心中就很不满意,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有时候,会对我说,你给我做件事情,我不让你白做,给你烟抽。完全是一副施舍的态度。没有听完,我就想要离开;想了一下,自己就是干这个;只能是无奈地听他说完,然后说,我不在这里工作,还可以帮忙办到;只是在这里工作,怎么可能会去抢别人的饭碗?
姓门的人说,我理解。我则是心理在想,七十多岁的人,怎么还没有学会做人?求人就是这个态度?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姓王的。姓王的人说,你不知道我为什么一看到他就离开?就是因为这个;他很看不起人,总是会这样做,真的是让人无语。我说,你不是可以赚钱吗?姓王的人说,即使是赚钱,也不赚这个钱;这连个态度都没有,就像是打发要饭的;怎么,我就差这几个钱呗?没有这几个钱,我就会被饿死呗?没有这几个钱,我一样活得很好。
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姓门的人怎么样了。如果是态度好,可能会有人愿意帮忙;而态度不好,即使是可以的事情,也变得不可以。没有人愿意在施舍的态度里面,做自己的事情。还有,我不抽烟;只是我也懒得和姓门的人说了。

散文随笔
大约在冬季(油腻的我 六四)
文/于公谨
孩子的同学说,习惯了。
这话听起来,真的是有些别扭。习惯的养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天长日久;这个孩子,经历了多长时间,才会觉得习惯?
上楼的时候,有狗叫;下楼的时候,也有狗叫;而且,半夜也会有狗叫。小狗的叫声,半夜都难以忍受;而大型犬的叫声,就是咆哮了,而不是简单的叫声。可以说,南北楼,几十米的距离,都可以听到。这就有些恐怖了。
这样的情况,存在了很久,只是一直都没有办法改变。
怎么才能够禁止狗叫声发生?
狗不是哑巴,不可能会禁声,也不可能会不发出声音;那么,其他人就只能是忍受着。
就没有人过去制止?恐怕是很多人都过去制止过,只是依旧没有什么改变。在养狗人的眼睛里,这个时候的狗,是比人重要。
我记得,曾经看过一个小说,也不是散文什么的,名字我记不住了。就是有一个男人打电话给出差的妻子,说娘生病了。可能是吐词不清,妻子就连忙回来,看着自己的狗,没有生病,就责问自己的丈夫。丈夫说,是娘生病了。妻子说,你话不说清楚了?害得我没有开完会,就回来了。丈夫说,是娘生病了。妻子说,以后再说。
可能是看过的时间太长,里面的情节已经遗忘了很多;只是内容都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这个妻子,是因为害怕狗生病了,就回来;而至于娘是否生病,就没有什么担心了。在这个妻子的眼睛里,狗比娘重要。
这就是很多养狗人的想法。在他们的意识里面,狗是第一位,而其它的,都不如狗重要。这就是很多人反感狗的原因。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狗是不知道,只有人知道了。
正如那个老人说的,狗就是狗,不是人,我也不是狗的大爷,没有必要这样。
这话对。
养狗的人,什么时候能够意识到这一点?
而另一方面,就是对于狗伤害人的事情处理,有些不利。
没有办法对那些执法者是说什么,毕竟执法者,仅仅是做到自己的职责而已。
一个狗伤人事件,不能够仅仅是赔付了事,而是需要大量金额的赔付,只有这样,才会让很多人引以为戒。否则,这样的狗伤人事件,就会屡禁不止。
曾经和几个人,就狗伤人事情,谈论了一下。当时,里面有一个叫做轮的人说,说一千到一万,就是判罚太轻;如果是重一点,就会有很多人引以为戒。

作者简介

于公谨。辽宁省瓦迈店市人,喜欢写作,爱好书法,散文,小说,诗词,剧本,皆有作品面世。

主审/萧梅 签发/陈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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