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着的老师,岂能培养出站着的学生
文/许晓鸣
曾经有相当长的时间,一部《未成年保护法》成了横在教育路途的绊脚石,人们对传统教育中的惩罚大加挞伐,以为没有惩罚的教育才是完美的教育。按理说《未成年保护法》是让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而不是保护他们任性放纵,畸形发展。老师不是学生的天敌,更不是仇人,又怎么会视生为仇,故意去刁难和体罚学生呢。惩罚是最迫不得已才祭出的法器。
《未成年保护法》并不是以老师为假想敌,相反,教师应该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护航者,是伴随天使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是学生的近身保镖。教师有效的监护和管理,可以扼制校园欺凌的发生,可以避免学生发生畸变。
可是,在相当长的时间,从上到下对《未成年保护法》的解读都存在误读。无论社会,学校,还是老师自己。最要命的是一些本来存在缺陷的学生。他们把这当成是对抗教育管理的金钟罩和铁布衫。有《保护法》呢,看老师能奈我何。
老师教育管理学生是“犯法”,既不能批评训斥,更不能责罚惩戒。和还不懂道理的学生讲道理,和没有尊严的学生侃尊严,其实,收效甚微呀。学生没有忌惮,也没有敬畏,在成长过程中是可怕的。
完美的教育是恩威并加,鼓励与鞭策并容。对不同程度的错误采取不同程度的惩戒。成长中不能苟且和纵容,否则,会把本来可以调教好的孩子彻底的推向对立面。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被剥夺了教育权惩戒权的老师,在顽劣的学生面前多么无能为力。可是,教育是一件复杂的事,我们的祖师爷早就提出了因材施教的方法。学生的个性差异大,无论是智商,品性等等,怎么能一刀切呢。若是遇上睡神宰予,连圣人也要开口骂“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了。所以,教育学生时用同一种手段,其收效必然甚微了。
在传统教育中,有一条“棍棒出孝子,严师出高徒”的理念,我不懂大家怎么理解。棍棒的指向是什么,很多人没有弄明白就开始评头论足,指出此话的局限性,荒谬性。一,孝子未必是棍棒教出来的。二,棍棒也不一定能教出孝子来。
三,以暴制暴,可能教出的是逆子。
四,野蛮施教,与教育初衷背道而驰。凡此种种,不一一罗列。我只能说这都是属于断章取义。就像法律只是约束坏人的一样,如果你不是一个坏人,即便没有法律,你也不会去干坏事。所以棍棒只是施教的一种工具而已,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必要施加。会耕田的牛自然不必承受主人的竹鞭和吆喝。
看了很多教师在学生面前束手无策,非常尴尬的场面,我心在泣血,是谁让教师失去了本该有的师道尊严,而成为跪着的奴隶。跪着的,本身就失去尊严的人又怎么能培养出有高傲人格的公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