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对两件小事的思考
田彬
有两件小事始终不能忘记。
第一件事: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在自治区电台当记者,去一个农村采访农业学大寨的事。
当时,农民们凌晨就出工战天斗地,每次出工前,生产队长就敲一口大鐘,鐘声就是出发的号令。
我们搞彔音报道,为了节省时间,当时沒有彔制鐘声,因为考虑鐘声可以回编辑部随便配音。
结果,回台制作节目时,领导不同意配音,因为新闻必须要真实,这是第一条重要原则。如果不是当地彔的鐘声,新闻就不真实了。
其实,村子里的鐘声和配音沒什么区别,作用也一样,只是为了追求“新闻真实",只得又坐车到几百里外去那个村子彔制了鐘声。
第二件事:我刚学开车时,在公路上行驶,老师傅突然让我停车,我不解。
老师傅问我:“你没看见路上那张白纸吗?”
我说:“看到了"。
师傅说:“以后开车,一定要养成好习惯。即便是一团纸,翻不了车,你也必须停车,等确信无后果后再启动。主要是为了培养你不急躁的作风。"
我经常想这两件事,到底有没有道理?
如果为了培养新闻记者捍卫新闻的真实,这当然是很严肃的政治问题,不远百里去乡下补彔鐘声,这应该是对的。
但是,这个补彔的鐘声和配音的效果是一样的,那么何必要去浪费那么多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呢?
我现在认为,这是多此一举的繁锁主义和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
如果为了培养司机警慎开车的习惯,在一张纸面前停车,这也是对的,但是,明明知道是一张纸,出不了事故,非要停了车,既浪费时间,又浪费油料,那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这两件小事都时隔半个世纪,可今天,这一类的事还在常常发生。
比如:一个人正在外面办一件很重要的事,可是,要办完事,就耽误了单位开会。他怕违犯作息时间,只好先去开会。会议只是听了几个文件,文件精神报纸上也每天宣传,可他却耽误了一次挣钱的机会。
这样做,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再如:
现在机关单位作息时间要求很严,刷脸照相按指纹,谁迟到一两分钟,也会受到处罚。
可是一进了办公室,看报的,喝茶的,手机聊天的,还有干私活的……大片的时间都浪费在虚无之中。而且一年四季总是这样,谁也不觉得违犯了什么制度。
如此的制度,还有必要执行吗?
这一类事实,常常摆在众多人面前。人们该怎么去认识,怎么去对待呢?
在我看来,任何制度的制定,都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这也是动机和效果的统一理论。如果达不到好的效果,你制定任何制度都是没有意义!可以说是事与愿违。那说明这些制度就是形同虚设,都是形式和摆样。用练武的话叫“花拳绣腿"。决不可以提倡。
形式从来都是为内容服务的,制度从来都是为効果服务的,原则从来都是为政治服务的,如果这二者相分离,不能统一,制定这些规则、原则甚至政策、法律的人就该果断废除。
2022.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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