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一口煮人的长锅》)
作者:曹文有
相传在明崇祯皇帝年间的吕梁山脉姑射山下的一个小村庄里,有一个地主恶霸,十恶不赦,坏事做尽,周围村子里的民众很死他了。
他家养着二十几个保膘,个个胸悍,吃得肥头大耳,梳着半个头的小瓣,表面上像个凶神,夏天,一伙坏蛋在村里的街上走着,光着身子,手执棍棒,敲着铜锣,一边走,一边吆喝着,凡是种他们主子家土地的佃户,不论今年有无收成,限三日内交纳其粮,若不交者,就拿谁家的女儿做为抵压,任意买卖。佃户们一听,吓的脸上都变了色。不管怎样熬煎,总是在三日之内,把租地的粮数都交够了。
这时,从南边的巷子里走出来的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妇人,只见她那小脚一颠一颠的朝巷口走着,竞被那个吆喝收粮的坏蛋看到了,顷刻之间他心生殆意,突然上去,把那个少妇人给糟踏了。
少妇人披头散发、哭哭啼啼的回到家中,忙用水洗干了她那下身,一头栽在被窝里睡了两天。她几次都想结束生命,想来想去,这仇不报,是绝不能离开这人世的。
好心的丈夫问道,她觉得得丢人败兴,一个字也没有吐出来。
一日,张三家的儿子要娶媳妇了,这个恶霸一看没有人来请他去吃肉喝酒便在结婚的当日,带着奴仆和两条大狼狗,怒冲冲的朝张三家走去。一进门,便给张三说,这媳妇他要先用三个晚上。张三吓的什么话也不敢说,但是他心里明白,这恶霸怎么能得罪起呢,只好把气咽在在肚子里,没几天就离世了。随后那恶霸令书人写了一张″告村民书",声称,不论谁家娶媳妇,新娘子都要和他先睡三个夜晚;否则,有敢抵抗者,一律放在那长锅里煮熟吃掉。
再说,那张三的儿子,怎么能咽下这口气呢?于是,就在夜静人深之时,手把一把菜刀,翻墙而入了恶霸的院中,不料那狗传出了叫声,十几个仆人围住了他,他经过一阵撕杀,终于寡不敌众而被抓住了。那恶霸也不问青红皂白,就把他投入到那煮人的锅里,活活的煮熟了,并把肉喂了狗。村民们敢怒而不敢言。
多行不义必自毙。一日,村里打外方园十几村子里的年轻人都联合起来,对这地主恶霸进行斗争。就在这时,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路过了这个村子,把这个恶霸的头给割了下来,村民们很感谢闯王。
事后,人们把这恶霸埋在了离村子不这的一块地里。人们称之为″官埋地"传说给他弄了个″金头"。于是在文革时,村子里人把那″坟地"挖开,并没有发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