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文两篇
文/于公谨

大约在冬季(油腻的我 五八)
文/于公谨
如果是冬天,就没有这样多的闲人;而且,下午六点钟,已经不是下午,准确地说,应该是傍晚六点钟;路上也没有多少行人;即使是发生了事情,也没有多少人围观。
是夏天这个时候,很多人都出来散步。
我想要匆匆过去;不经意间,看到吵架的一方,领着一条狗;另一方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
我有点儿好奇,就停了一下脚步。
这个事情并不复杂,很快我就弄懂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三十多岁的男人,出来散步;走得急,有点儿小跑的状态;领狗的人,领着狗,好像是并没有什么交汇的机会。
只是三十多岁的男人,经过狗身边,狗就叫起来。
领狗的人说,跑什么?
三十多岁的男人听了,就有些不愿意,说我跑怎么了?
就这样,两个人就吵嚷起来。
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过来,好像是三十多岁的男人妻子,询问了一下过程,就开始埋怨三十多岁的男人说,你就这一点出息?怎么和狗也能够吵架?狗不懂道理,你也不懂道理?
三十多岁的男人反应过来,说对不起,狗。
和自己的妻子离开。
其余的人,对着这个领狗的人进行嘲笑,当然是没有好话。而且,这个领狗的人,脸色很难看。
我也笑了,也是很佩服这个三十多岁男人的妻子,毕竟是她充满了智慧;而且,也说得没错,毕竟人不可能会狗讲道理。只是不知道这个“狗”,是两条腿的,还是四条腿的。
这也让我想起了很多关于狗的事情。
并不是我对狗有什么意见,也谈不上意见;只是很烦狗,也不喜欢狗;尽管我们家住在农村的时候,也养过狗,还是喜欢不起来。
这是天性使然。
只是某些喜欢狗的人,是很难理解他们的行为。通常来说,很多喜欢狗的人,把狗看得别人都重要,可以说,人不如狗。
我不知道他们这些人眼中价值观念是什么,只是觉得,这样的人,真的是有些让人反感。就像是某一个地方的狗肉节。很多人反对狗肉节,就是从爱护狗的角度出发。如果是真的爱狗,就不用说出来,也不用反驳出来,毕竟喜欢是自己的自由;而吃狗肉,也是别人的自由。不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喜欢,就想要强迫别人做出改变。这一点是很不现实。
曾经就这个狗肉节,看过双方争论。

本来是游戏,当不得真
文/于公谨
很多时候,我都是没有时间去别的,都是在思考,或者是在写字;当然,也有闲暇的时候,就是需要放松的时候,会把手机拿出来,看着里面的内容。很多时候,都是为了消遣而已。现在的科技,是很发达,也就是说,地球另一边所发生的事情,几乎是同时就知道。只是这里面的信息,通常来说,只能是做一个参考之用,不能当真,即使是某些重大事情,也可能是假的;毕竟是手机传播,少了一个官方证实,也少了一个官方的信息,这个仅仅是作为新闻关注就可以;可以等到晚上,或者是有时间看电视,就可以知道是真是假。这还是新闻尚且都是如此,何况其它事情?
有些人是为了哗众取宠,才会不断地吹嘘着,或者是不断地编造着;甚至有些人,是为了赚钱,才会制造很多的虚假信息。这些内容,几乎都是假的,很少是真的。那么,只能是看看就过去了。如果是当真,就可能会害人害己;如果是想要追究,几乎都是不可能;因为那些人可以说,这是游戏,你不知道吗?这样就可以打发很多人。
说实话,很多事情都是不可以相信,毕竟仅仅只是为了玩,或者是其它什么的;大约都不是为了活动,或者是消遣,都是为了赚钱,都是为了生活。可能有人说,这就是为了娱乐。这明摆着就是胡说八道;没有谁闲着没有事情,整天就为了娱乐大众,就像是小丑一样,在那里演节目。谁会这么高尚,说不是为了钱而这样做?
既然是为了钱,很多事情,就会带着夸张什么的,就不可以轻易地相信。有些人为了赚钱,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去做,何况仅仅是在手机里面胡说八道?看看就可以,笑笑就行,没有必要往心里去。正如这句话,就是像冲女儿一样宠着自己的媳妇;问题是,媳妇是否可以像孝顺自己的爹一样孝顺自己的老公?这都是相对的。如果是否真的孝顺自己爹一样孝顺自己的老公,是不是一回到家里,看到老公,就喊一声“爹”?是不是就不可以和老公进行争论?
制造这个语言的人,或者是这句话的人,可能是好心,也看是想法,却并不是真的可以做到。这就像是所看的一个视频里面,丈夫和女儿在一起,妻子很嫉妒,让女儿离开她老公。女儿说,我也可以叫老公;只是我做得到,你未必可以做到。妻子说,怎么就做不到?女儿说。我可以叫你老公“爸”,你可以吗?丈夫也说,你叫声爸来听听?当然,这是开玩笑的;也是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很多事情,都是戏,或者还是游戏,而不是真实发生的。
当然,有人真的是想要把这个当做真实发生的,也想要追求着被自己丈夫,当做女儿宠爱一样;这就是“香水有毒”。如果真的是像冲女儿一样,那么她们的下场,可想而知;如果有一天,丈夫因为某种原因离开,结果是什么?这个不难想象。如果是看着,当做笑话而已,或者是游戏而已,那么就不可能会那么去想,也就没有什么当做女儿一样宠的。
可能是我的想法有问题,或者是有些人太天真,总是觉得,那些视频里面,或者是其它东西,是真的,这就有些别扭了。

作者简介

于公谨。辽宁省瓦迈店市人,喜欢写作,爱好书法,散文,小说,诗词,剧本,皆有作品面世。

主审/萧梅 签发/陈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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