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会员企业: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根据河北省湖北商会第二届十五次会议决定,面向商会全体会员企业发出倡议:在从事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等商业行为中,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躬身践行重信守诺的楚商精神,进一步规范商业行为,努力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争当诚实守信的企业标兵,共同维护好“燕赵楚商”团体的良好形象。商会全体会员企业及新入会会员均要求签署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我承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市民公约,遵守从业道德,诚实劳动,诚信经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一切不诚信行为,树立良好的重信守诺形象。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依法纳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以欺诈牟利,不取不义之财。
二、真实宣传,正确引导。对产品或服务的宣传做到客观真实,不作虚假、误导宣传。披露信息充分、实用,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
三、合理定价,明码实价。在经营活动中清晰、明确、真实地表示价格。明折明扣,规范促销,不搞价格欺诈、虚假促销。
四、公平交易,有序竞争。不以垄断或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五、保证质量,消费安全。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符合标准,最大限度降低产品和服务消费风险,确保安全,让消费者舒心、安心、放心。
六、化解纠纷,及时公正。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承担责任,公正解决消费争议,满足消费者合理要求。

审核:梁明朗
主编:周 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