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被公安局视为嫌疑人的日子
胥全迎
1973年我结束专案组工作,分到公园门市部后,我就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因表现突出,公司计划74年底发展我入党,入党政审外调等工作于74年的上半年就完成了,一切进展的很顺利。
就在此时,一起意想不到的盗窃案发生了。
1974年10月份的一个夜晚,按惯例我与老同志赵定远(后任淮阴市工商联副主席)在公园门市部值宿。夜间,我有起夜的习惯,曾出商店门进后院上厕所两次。
第二天上午上班后,我去院里小仓库,打开隐藏在此的保险箱,取出昨晚放进的营业款。掉头时,发现架上的几匹布掉在地上,桌子抽屉也被撬开了,窗户半开着,我立即意识到:被盗了。
我立即到营业厅悄悄地向周指导员报告。随即,市公安局刑警队来了。我向公安作了汇报,公安作现场勘察。留我指模: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左手、右手。案发后的前两天,我还煞费苦心、不厌其烦地向公安讲述我知道的经过。后来,觉得越来越不对劲。公安轮换几人,连续几天找我问同样的问题,即当晚和发现现场的情况。
我痛苦地意识到:我成为嫌疑人了!
小仓库里有一部分紧俏的布,有一部分款子收在小桌的抽屉内,是布柜老朱会计管理的。失窃的布料有一些,还有二千多元钱(当时属于大案了)。我们领导说,小胥同志思想好,工作积极,还是发展入党对象,他不可能干那事!而公安同志说:现在阶级斗争新动向:伪装积极,实施犯罪!他有犯罪能力(年轻),有犯罪时间(值班),又知道钱和布的位置,有钥匙和作案条件(家贼难防),有可能里应外合等等,他就是重点怀疑对象——
至今为止,我都不认为公安局的怀疑有什么错!
可悲的是,我的入党问题就这样被搁置了下来。
老天有眼!就在我不明不白被重点怀疑的几个月后,有一小偷在我市别的地方盗窃时被擒。他在认罪的同时,主动交待了在公园百货大楼流窜偷盗钱和布的案底,同公安掌握的指纹与线索一致,铁证如山。公安局还专门在百货公司召开了对包括这个小偷在内的几个盗窃犯的批斗会,实际上也是对我们几个嫌疑人的一种公开“平反”。
我入党的障碍消除了!1975年12月,清江市百货公司党支部党员大会(100多人,按照党章规定可以成立党委了)通过了我的入党申请。12月的一个晚上,清江市委组织部找我进行入党前谈话。谈话人是徐德方,(后任淮阴市人民保险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主要问一下党的基础知识,谈话的过程至今我仍记忆犹新。我的入党志愿书上,批准的机关,就是中共清江市委组织部。因为百货公司是党支部,商业局只有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批准入党权限必须是党委。且当时没有预备期,批了就是正式党员。
20周岁的我入了党。当时,是够先进的了!
试想:如果这个小偷逃之夭夭,没有被公安局抓到或者迟几年抓到,我的命运将会有什么样的局面呢?肯定入党无门,工作可能还要被调整,就连找女朋友都会遇到不可预测的影响——岂不冤哉?
相对于那些无缘无故被命运捉弄并长期受到冤枉的人,我又是一名幸运者。
2014.12.30首发《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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