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次“抢人”风波
胥全迎
1987年,我在清江石油化工厂任组织宣传科长。当时的厂长顾翊新、浙江大学毕业,自年轻时就喜欢打篮球。他自己上场打、当裁判、场外教练员都干得不错。当了厂长后,就着手组建一支较高水平的篮球队,既活跃了企业职工业余文化体育生活,也可以作为企业形象的广告载体,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当时厂篮球队急需一名高大上的中锋。中锋的作用,在姚明的身上,得到了充分诠释。不是有一句话吗:有了姚明,中国队亚洲一流,世界前八;没有姚明,亚洲二流。
当时,我们工厂物色到一位中锋人选:这位中锋是武警淮阴支队的退伍军人,姓刘(以下就简称刘中锋),身高1.96米,栏下得分与防守的能力都比较强。我们厂长看好他了,他也表示愿意来我们厂工作,一切都顺利进行中。
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市里另外一家县处级大企业,横刀夺爱,私下同刘中锋接触,许以优厚条件,拉其入伙。且区民政局一主管退伍军人安置的副局长,被该厂领导做通工作(因这位副局长的夫人就是该厂的职工),形势对我厂十分不利!
按厂里部门的职能分工,接收退伍军人,由劳资科负责,我们组织科只负责转业军人(干部)的接收工作。可能厂长觉得我以往在引进人才工作中有些经验的缘故,便将引进刘中锋的任务布置给了我。
当天中午,厂长同我一起找刘中锋见面,谈了情况。厂长再次明确表态:来厂分一套房子,工作安排在科室,视贡献优先调资,另分一套液化石油气供应户口……
我的乖乖,完全是引进专家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待遇。
我心里说:刘中锋,你该知足了吧!
果不其然,刘中锋表态:来!
有了这个表态,底下就是我的工作了。
我同刘中锋进行了交谈,详细了解了关于他退伍安置的相关进展情况和同那家企业接触的细节,同他约定如此如此…
下午,我迅速通过市军转办汪主任(因为接收转业军人工作同她熟悉,她当然同驻军部队熟悉)给市武警支队打了个招呼,持厂里的介绍信,赶到位于健康西路的武警支队。找到政委,亮明身份,表明企业配合支队做好安置退伍军人的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拥军政策。
政委很热情,感谢企业的拥军行动,又介绍了刘中锋的表现。我代表企业表示愿意接收他,也请支队予以支持。临走时,我说将刘中锋的档案带走。政委当即同意,我在介绍信上签收。
哈哈!这是我挽救局面的关键一招!手快打手慢。档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档案到手,就八九不离十了。
第二天,厂党委副书记夏春阳和我,带了两个人,直奔区民政局。在那位分管副局长的办公室,那个“挖墙脚”的某厂的党委副书记一行人,正在同副局长谈话。
我们回避到隔壁。等他们走了,我们再同副局长进行交涉。在我介绍了刘中锋的情况以及企业的态度后,表达了请区民政局予以支持的意愿。
这位副局长讲了一通道理后,面露难色。说区民政局主管安置,企业都应服从局里的统一分配(注:强调了其权力)。你们两家企业都是驻区的市属大企业,我们也要平衡。你们两家想要此人,我看应该尊重其本人的意愿。
我说:“刘某人愿意来我厂的。”
副局长神情木然地从抽屉中拿出一张纸,说:“看,这是刘某人的最新表态,申请去某厂”
气氛顿时凝固。
此时,我神情坦然地从公文包中抽出一张纸,说:“局长,这才是刘某人最新写的申请书,要求来我厂工作。”
原来,当我了解到刘中锋曾应那厂的要求,写了一份去该厂工作的书面申请的情况后,立即让他也按当时写的内容,重新写一份申请,并注明:“经我再三考虑,最后决定申请去石化厂。”署上最新的日期。
我将此书面申请出示后,副局长拿在手中看了又看,留下了复印件。最后说:“我们局办公会再研究研究……”
临走时,我又说:“刘中锋的档案,已被我们厂调去了。”
副局长惊愕地看着我。
该做的工作都做到位了,水到渠成,“抢人”成功。刘中锋如愿分到我厂。厂里也兑现了承诺。
之后,刘中锋为企业篮球队的各项比赛,辗转征战、冲锋陷阵,为各项荣誉的夺得(全省企业职工篮球赛名列前茅)、立下了汗马功劳……
刘中锋,好样的!
2017.4.8发表于《淮安文史网》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