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片里的故事——土地还家
信义庄
鹊华烟雨处,荷风送香来。坐落在明湖南岸,鹊华桥畔的“齐鲁税史馆”,在党的百年华诞之际,隆重开馆了。

错过了开馆的盛典,怎能错过对藏品的赏玩。挤一份闲暇,我悄悄走进了税史馆。
在琳琅满目的藏品里,我如痴如醉,思绪神游。凝视着一件件藏品,品味着一张张图片,欣赏着一段段视频,仿佛穿越了时空。
鲁国的城墙下,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议论着“初税亩”的主张,愤愤不平的孔子,鄙视地凝望着自己的弟子冉求;齐国的城墙上,望着“车彀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的街市 ,管仲、晏婴欣喜若狂,禁不住为“关市讥而不征、关市省征”的成功,开怀畅饮;密州的府衙里,东坡先生仰望星空,忧心忡忡,潜心酝酿着他的《较赋税》;临清运河钞关,舳舻千里、人流如潮、税银如山;博山税务街上,高秉坊正悠悠漫步,思索着他的《所得税条例和细则》;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烽火中,一群持枪的税干正穿梭在集市、税卡,奋不顾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成立、山东省税务局成立,统一税政、利改税、分税制改革、营改增、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等,一幕幕纷至沓来,交相辉映,目不暇接。
突然,在众多的藏品中,一张泛黄的纸片引起了我的好奇,禁不住驻足细细品味。
不曾想,这一看,让我惊喜万分,开心地简直要跳起来。

这是一张“土地还家执照”,属“地契”类。所谓地契,一般而言,就是关于“土地、房屋”证明、买卖、继承、过继、换发、补办的契约。地契又有官契和私契之分。凡民间进行土地交易,卖方自己写或请人代写的地契称之为私契;官契则是官府统一编号刊印发行的卖契,由卖地人如实填写姓名、土地亩数、长横科步数、四至、地价、日期等。此外,地契还有白契与红契之分。所谓白契,简单来说,就是民间买卖土地的契约。所谓红契,即是官府对民间契约进行验核认可的契约。验核一般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收取契税,粘贴税收票证,直接在原契约上加盖州、县官印,表示官方对地契的承认。二是采取粘连“契尾”的方式。即由官方财税部门统一刊印契尾、编号发行,粘在民写的地契之后,收取契税,加盖公章,作为官府对地契的承认。但眼前的这张地契却绝非一般的地契,除了具备普通地契应有的所有元素外,其红色元素弥足珍贵。
之所以说这张地契珍贵:一是标有“土地还家”四字的地契少之又少,在地契收藏中,属藏家梦寐以求的珍品;二是这是一张红色地契,虽然写有“中华民国”的字样,但实质记载的却是解放区翻身农民王书旺,在共产党领导的反奸清算中彻底翻身,分得地主土地的事实。地契上“泰宁县人民政府、村公所、农会”的公章赫然在列。将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是真正的“土地还家”,也是共产党领导农民土地革命的创举。三是这是一张在隆隆炮火中诞生的地契。1947年4月至7月,恰是山东军民全力粉碎国民党重点进攻的日子。国民党对山东的三次重点进攻,有两次就发生在地契中提到的“泰宁县赵林村”附近。在隆隆炮火中,根据地政府和人民仍然进行土地改革,其大无畏的精神令人赞叹。四是山东省泰宁县自1941年由泰安、宁阳二县析置,到1952年8月更名为徂阳县,仅仅存在十一年,保存下来的税收史料尤其是解放前的史料凤毛麟角。五是1947年7月至9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会议由毛泽东主持,总结了“五四”以来土地改革的经验,制定和通过了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并于10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正式公布。其中规定:"废除封建半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乡村农会接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它财产,并征收富农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

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 “ 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 ...... 实现耕者有其田 ”。因此,此后不久,这张临时的“土地还家执照”,应该就换成了依据《中国土地法大纲》或《共同纲领》颁发的《山东省土地房产所有证》了。如此,这张地契就显得更加珍贵。


提到泰宁,人们现在普遍想到的应是福建的泰宁,对山东的泰宁知之甚少,但山东的泰宁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却是鼎鼎大名的。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党的许多领导人都在此战斗生活过,如罗荣桓、徐向前、朱瑞、陈士渠、黄骅、孙继先、赵镈、郭洪涛、张经武等等。抗战初期,泰宁地处鲁西、鲁中、鲁南3个战略区的交界处,位于津浦铁路两侧和济南、滋阳(兖州)两大站之间,是当时延安至山东党政军领导机关的“中央”交通线,是我党过往干部和部队进行休整补给并从泰西进入鲁中、鲁南的重要通道。现在想来,在这样一块红色土地上,出现并保存至今这样一份红色地契,绝非偶然。
从目前发现的史料来看,此类“土地还家”红色地契,完整的一般都有“存根”一联,此份地契缺少存根联次,略有遗憾,但即便如此,也是地契珍品中的珍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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