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那黄昏
耿一玮

这是一天中的日落时分了,太阳将日间的炽热收敛许多,铺开灿烂的裙带,映红了西边的天空。
“走,我带你去一个酷酷的地方。”她边说,边用力地拽我,好像怕我不答应似的。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写尽留恋。“汇金大厦?”“不酷吗?站在楼顶能与太阳并肩。”
初识她,是在初一开学第一天,顾盼有神的眼睛,神采飞扬;睫毛弯弯,长发及腰,带着鬼马精灵的笑,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就这样,我们相识了。在她眼里,我是彻底的“乖乖女”,每年的三好学生奖状没少一张。而在别人眼里,她是彻底的“叛逆女”。成绩总不太靠前,可他们却没看到,她帅气大方的性格。她从不小家子气,总能大方爽朗地与班里男生相处,就因这,被其她女生窃窃察察。不光如此,她爱美。她总把自己装扮得美美哒,搭配衣物也别具一格。她还写得一手飘逸的行书,让人既羡慕又嫉妒。可因为她的无羁,因为她的桀骜不驯再加上她成绩不好,渐渐地她被大家隔离了。直到遇见我----“你是第一个对我微笑的人。”
“你看,乖乖女,你成绩那么好,我们高中是注定要分离。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只能相互守望。”她用低沉的声音对我说说,嘴角挂起一丝无奈的笑。黄昏的地平线上,划出一句离别。
“听首歌儿吧!”又是不由分说地将耳机分出一个塞入我的耳朵中。淳厚的声音从耳机中传来,是赵雷的《我们的时光》。“还记得体育中考那时候吗?每天没命地跑、跳,没有一天腿是不酸的。为了能得满分,咱俩下午放了学还要在操场上再跑两圈呢!”往昔历历在目,同是黄昏,偌大的操场只剩我们两人,空气静得连汗水滴落的声音都听得清脆悦耳。已记不清跑八百米有多累,却能记忆犹新她对我的鼓励与坚持。冲在前面,哪怕再累也不停下来的她,使我钦佩。
一时无话,任歌曲在耳朵里回荡“这里就像与闹市隔绝的又一个世界”,任微风夹杂些许尘埃吹拂。
许久,她终于轻轻地开口:“你还记得那一次我妈动手术吗?”我默默点了点头。当然,怎会忘记那天。不见她来,在焦心的一串“嘟嘟声“后,终于出现她颤抖又有些胆怯的声音:“病危通知书下了。”透着崩溃的前兆。揪心的痛,随心跳一次次扩散,直到冰冷了指尖。“我是不会签字的!他们不能够,我妈会没事的,对吗?”坚定中有一丝无助,面对电话线那头那个想像中桀骜不驯的、叉着腰、怒瞪众人的她,一大堆安慰的话如浪潮般从嘴边涌出,却终不抵一句“你还有我呢。”刹那间,心里如同捏碎一瓣柠檬,鼻尖一酸,眼中升起厚厚的雾。那个从未见滴过一滴泪的她,在电话那头,泪如雨下。
夜幕已蚕食大部分光亮,远处传来几处鸣笛。路灯灯光像是晕天的金黄色水彩颜料,与车灯、霓虹灯绘成一幅油彩。晚风吹乱她的长发,不用手理,却托起了腮。她的眼睛中闪烁着光芒。
“不过好在一切有你……真的,我从没奢求过能有人愿意和我这样的人做朋友。更没想到会是你,乖乖女”说到这,她俏皮地刮刮我的鼻尖。有太多太多惊异的目光,如望远镜锁定行星般,关注她与我。而在这时,她总会拉着我的手,骄傲地,不屑一顾地走开,笑容在阳光下闪耀,她和我,在汇金大厦的顶楼,相视一笑,沐在回忆的温暖里。
这时,夜色已降临。深蓝色的天空,如天鹅绒一般温柔,繁密的星,如同海水里漾起的小火花,闪闪烁烁,跳动着细小的光点。顶楼只剩她和我。寂静中,流淌着赵雷沧桑的声音“那些欢笑已迅去,那些往昔会铭记……” “是啊,都会过去的。乖乖女,你答应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们的时光,好啵?”我重重地点头,看她黑莓子般的眼眸涌上泪来,却仍固执地注视着远方。
“再见,乖乖女。”她拭干泪,勉强笑着“再见,真性情。”话音未落已泪湿眼眶。
人生中遇见你,便已觉幸运。不因分离而哭泣,微笑,只因曾经拥有。就像不为黑夜哭泣,只因曾拥有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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