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关于确定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各相关科室: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的要求,经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科室会审,确定124户企业为吕梁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具体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布,请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按时公开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切实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附表:2021年吕梁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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