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某些方面讲,中国可能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家。比如闯红灯,比如公园里吼歌。总是见一些说老不老、说小不小的男女,围一个音箱,捏着麦克风,摆臀旋腰地大声歌唱着。爱唱歌,不算恶习;即便唱得不大好,似也无可责难。问题是你唱得不好,为何还要音箱扩大了烦人呢?公园公园,公众的园子,得考虑众人的感受才是。
就算你是闻名世界的歌王,也不宜公园里音箱放歌。为什么?因为大凡艺术,皆有风格。风格不同,则爱者相异。是否有人不喜欢多明戈而偏偏爱听猫叫春呢?世人多了去,大概率推测,是一定存在此类怪种的。恰巧这怪种也在公园里闲转,你的歌唱没准激怒得他,拎个半截砖来拍你噢!
以此推及写作,也是同道共理的。写作的原始动机,在我看来,并非读者需要与强迫,而是你不写便憋闷手痒。当然写成之后,又本能地希望很多读者了。一如顽童朝人堆里扔个石子儿,便躲到暗处眼巴巴期待反响。渴望被关注,是人自幼到老的天性,没啥好争论的。当然要除过那种无人知晓的,真正的隐士,他们是害怕被关注的。
你希望被关注,别人同样巴望被关注。这是一条铁律。因此我时刻提醒自己:不要送货上门求关注,否则只能招烦,因为人家也正踮着脚尖恭候关注呢。理想的状态是作品本身吸引人,自然而然受关注。
不要送货上门,具体例子就比如:我极少书送人。这上面口碑欠佳,常被讥为吝啬鬼。往来者不少是同道,送同道书无异于一个瓜农给另一个瓜农送瓜,不稀罕也罢,反可能累赘人家。
至于其他朋友,也还是不送的好。也不全是自估作品低档。要知道大凡写作者,都自负着呢。
不送人书更有一个原因:不知道或者说无法判断对方是否喜欢我书。世间的东西都好,世无废品嘛,不是说“宝贝是放错位置的垃圾”嘛。经常是这样,读者拎来或抱来几箱我的书请签名。人家早就列了一个名单,我照着单子一本一本签了便是。边签边想,这位先生或女士喜欢吗?一想书又不是我买的,掏钱人爱送谁送谁。于是——
另有读者来签名时,常外带一两本书摊上淘来的我签赠某君的书。第一次遭遇时羞愧尴尬,次数多了竟生喜悦。一本书只被一个人读,甚或人家压根不曾翻开过,浪费且悲催是吧!流落书摊碰运气喜欢者,善莫大焉。
如此的书,再签一次眼下的藏书者名字。同时补一句:一本书如果好,就不该只被一个读者看。好书如名妓,名妓何止相好一个!
至于手机上发朋友圈,谁喜欢谁看去好了。不喜欢了屏蔽便是。反正微信圈就是个自我宣传部,自吹自擂,彼此彼此,天经地义。总归谁看谁不看,谁褒谁贬,纯属别人自由,与己无关。
但是作品一完成,就往各个群里乱砸,无异于公园里音箱吼歌,就欠妥不识趣了,招烦就正常不过了。
人,还是自尊自爱的好。
去年,一个朋友拉黑了我。后来索性删了我。我没生气,也无权怪朋友,唯有自身检讨。一定是某时某处,我的某言某行冒犯了朋友,惹朋友反感。
再说我都删过别人,就不兴别人删我?没道理的。只是不必结仇。我不要敌人。
至于是否有人把我当敌人?大概率推测,绝对有的。但我压根不想知道。
我乐意我眼里,一生皆好人。
2021年5月7日 • 采南台
收入《夜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