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女士介绍:2021年4月10日晚7时许,我在武汉群光广场耐克店购物试鞋,将随身LV包放在试鞋沙发旁边,三分钟后发现放在沙发的LV包被盗,里面装有银行卡两部手机现金证件发票钥匙,共计价值约五万余元。发现包包被盗后,我当即报警,民警接警到达现场后配合民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派出所出具了一份“无公章”的回执。第二天通过电话联系办案民警崔警官,他在电话中介绍,群光广场五楼耐克店没有监控,不能提供侦破线索,丢失的物品很难追回。

为了追回遗失LV包包,我也联系群光广场的相关工作人员,他们介绍,群光广场五楼的大部分营业区都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以前也有物品丢失,都是协助派出所查监控找线索,购物者自己的东西丢失商场没有责任。
后面联系办案民警询问案情进展,办案民警说他很忙,让我去找派出所所长,到派出所后被值班人员告知该案件由崔警官负责,之后打电话崔警官几次无人接听,我的包包在商场里被盗,被盗物品的丢失,严重的影响了我日常工作生活,面对商场无责说法,我真是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