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行政 禁渔护渔

为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据《西平县农业农村局西平县公安局关于2021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要求,结合辖区实际,西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芦庙中队积极行动,精心组织于2021年3月1日对辖区内水库、河流、滩涂、河渠等自然水域进行禁渔期宣教。春天万物复苏,也是天然水域鱼类产卵繁殖延续生命的重要时期,实施禁渔期制度,是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修复生态的重要举措。

行动中,芦庙中队通过张贴《西平县农业农村局西平县公安局关于2021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彩页、”禁捕退捕夔为先,打赢生态攻坚战” ”全民动员同心协力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等,向辖区群众宣传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法律法规等规定,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禁止使用船舰、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禁止使用活体生物为诱饵;禁止使用拦河网、地笼、迷魂阵等有害渔具及电、毒、炸、鱼鹰捕鱼等违法行为。

在这次依法行政禁渔护渔宣传行动中,我们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布了禁渔护渔举报电话,让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非法捕捞线索应及时向渔政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增加了打击非法捕捞力度。

通过这次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抵制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的觉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