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伯箫“人民教育出版社出入证”考略
李 皓
2021辛丑年春节前夕,收藏爱好者、济南市汶源书院执行副院长刘强先生,在济南市吴伯箫研究会微信群展示出两张照片,照片画面显示,这是一本1954年2月由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办公厅人事科签发的我国当代著名散文家、教育家吴伯箫先生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入证”。由于距今已有67年之久,它显然是一件值得收藏的宝贝级文物。
从两张照片上我们可以看出,这本“人民教育出版社出入证”,质地为竖式硬纸壳贴深红色布纹结构,大小为一般可持握方便出示尺寸(照片上看不出大小)。深红色的封面上,环环相扣的圆形图纹中,左下方隐约可见一大圆圈套着的大五角星图案。封面上方用标宋体小字横排有“人民教育出版社”字样,中间用标宋体大字竖排有“出入证”三字,其中的“证”字为繁体字,这些字均为套印之银粉色;证件内芯总共两页,均粘贴在硬纸壳前后封皮之上,前页(左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部别、职别等项,除职别项空着外,其它各项均用手写体做了如实填写。本页下方正中,贴有吴伯箫一吋半身免冠黑白证件照,照片左侧竖排填有“教字第三三四号”字样,其中“教”和“三三四”为手写体,其余均为印刷体;照片右侧竖排有“一九五四年二月廿日发”字样,并压照片盖有椭圆形“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办公厅人事科”骑缝章。后页(右页)从右至左,竖排有“使用规则”,共四项,依次为:一、此证仅限进出本社。二、此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三、持证者须经门卫检查始准进入。四、如有遗失须立即声明作废。此页上方亦压字盖有“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办公厅人事科”红色椭圆章。


从众多繁体字及其“使用规则”排列形式上可以确定,这是一本建国初期有关部门签发的真实证件无疑。
据刘强院长透露,这本吴伯箫之“人民教育出版社出入证”,目前在他的一位同样喜爱收藏的泰安籍朋友手上,是他的这位朋友花钱从北京的有关藏友手中购得的。由于年代相对久远,又辗转多人之手,再加上当年频繁使用,该本出入证的品相已经不佳:证件背脊内外均有严重折损,深红色外脊已严重磨损至纯白色,若不是有白色纹布韧性连接,恐已断裂成前后两半。
吴伯箫研究专家、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张欣(子张)先生新近出版的《吴伯箫先生编年事辑》等有关资料显示,1953年后半年,鉴于中央有关领导经毛主席同意决定对中学语文教学进行文学、汉语分科教学改革,当时主持人民教育出版社工作的叶圣陶,有意调时任沈阳师范学院副院长的吴伯箫到人教社主持《文学》课本的编选工作。吴伯箫闻讯后,于1954年1月即动身赴京到人教社与叶圣陶接洽,并同意调人教社工作,由于任务迫切,吴伯箫当即留下着手开展工作。又因为直到当年4月份,吴伯箫才正式办手续调入北京,担任人民教育出版社副社长、副总编辑,所以当时为进出方便由有关部门先行签发的吴伯箫之“人民教育出版社出入证”,其“职别”一项,只好先空着不填了。
从出入证的“使用规则”上可以看出,人教社对于员工的进出管理是十分严格的。自1954年进社,到1978年离开,吴伯箫虽在人教社工作了24年,但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全面爆发后,人教社便被迫停止工作,人教社所有编辑出版的教材也全部停用。自1969年8月3日起,吴伯箫和人教社的全体同志,更是被迫到安徽省凤阳县大红山“五七干校”参加劳动。其间,吴伯箫又因种种原因被“停止过党组织生活”,直到1971年才恢复党籍。1971年初,人教社的编制曾被一度撤销,后经多方争取和周总理批准,人,才于1972年8月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合并重建为新的人教社,吴伯箫继续出任副总编辑,直至1978年3月调任文学研究所副所长后离开。至于现在我们看到的这本吴伯箫之“人民教育出版社出入证”,究竟是在人教社工作期间反复使用磨损成这样的,还是吴老在文革期间被开除党籍遭抄家时流入社会磨损成这样的,亦或是吴老逝世后与其它物品一起流于文物市场,一二再再二三地转手时磨损成这样的,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但不管怎么说,它能作为一种文物,被现今的喜爱者收藏下来,就是一种幸事。至少,它可以成为我们研究吴伯箫的一份佐证。如果没有它,我们这些崇拜吴老之人就饱不了今天的眼福,我的这篇小文也就无从下笔了。
(作者系济南市吴伯箫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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