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律-百善孝为先(12)
(二十四孝新编、连续诗24首)
(中华新韵)
文‖真诚
之十二:埋儿奉母
晋时郭巨弟兄三,拒产不分孝悌兼。
免祖宠孙亏自己,抛亲舍子奉慈颜。
掘尘破土将行葬,震野鸣雷聩耳旋。
天赐黄金一釜整,娇儿得救慰堂萱。

注:①拒产不分孝悌兼~郭巨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②免祖宠孙、抛亲舍子~郭巨后家境逐渐贫困,妻生一子,郭巨担心,养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③天赐黄金一釜整~当郭巨挖坑埋子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孝心感天动地。
【文言赏析】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父母之食,合埋此子。及掘坑三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官不得取民不得夺。有诗为颂:郭巨思供亲,埋儿为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未完待续)
2020年11月16日

作者简介:高哲林,笔名真诚。号燕南隐士。1950年生。河北督亢人。曾任教师,公务员,政法干警,退休。本人爱好格律诗词、京胡、京剧。近年来撰写整理格律诗词二百余首,部分在网络、市文学故事会、以及都市头条刊发。三年亲自记谱整理京剧琴谱五套千余段,京剧剧本二十余册。并组织本地戏迷票友建立起京韵剧社,经常组织义务演出。任社长兼琴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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