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牛径人田
文/玉波
人皆有一争。与人争利,得利则失名;与人争名,得名则失义; 与人争地,得地则失众;与人争气,得气则失亲。
人曰:“人先无礼,吾必击之。”此乃非智者所为者也。
昔者,吴、楚边邑二女争桑。二女相灭,楚边邑长怒,拔吴边邑;吴王怒,取楚两都而归。如此吴、楚相伐。
又,陈夏徵舒弑其君灵公而自立,楚庄公怒。
楚庄公率诸侯伐灭陈,即县陈而自有之。
大臣申叔谏曰:“牵牛径人田,田主夺之牛,径者则有罪矣,夺之牛不亦甚乎?且王以义伐之而贪其地,亦何以复令于天下?”
庄公听,乃复国陈后。
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曰:“楚庄公贤哉!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
申叔一谏,即称庄公之贤,不亦为今者鉴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