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粉等16人诈骗案。以此案为契机,鄢陵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联合组织该县部分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160余名公职人员到场旁听。

当日10时许,此案正式开庭。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以来,姚某、舒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上海注册成立多家公司,安排公司职工荣某(另案处理)等人自行研发虚假期权交易网站及多个虚假期权交易手机客户端App,由合作公司组织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股民推销虚假个股期权,进行诈骗活动,双方从中牟利。

2018年11月,被告人张某粉等人成立的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姚某、舒某等人名下一家公司的合作代理方。在被告人张某粉的安排下,被告人张某、谢某欢、李某晴先后负责该公司购买公民信息工作,并将购买的股民电话、微信等公民信息分配给服务营销部,由服务营销部话务员通过电话、微信联系股民,冒充投资部老师、股票分析老师等身份,以帮助分析股票的名义与股民建立联系,诱骗股民购买股票期权。截至案发,该公司通过荣某等人设计的虚假期权交易手机客户端App诈骗8545万余元。案发前,被害人“提现”459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粉等16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粉、张某霞等6人共同非法购买公民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侵犯公民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粉、张某霞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在合议庭主持下,法庭调查等环节有序进行。旁听席上,各镇政法委员、县直和各镇中心学校校长等人全神贯注,仔细聆听。

“旁听庭审是一种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既有助于推动这个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又有助于领导干部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鄢陵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县司法局局长邢胜利如是说。
据悉,由于案情复杂,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