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助力文明许昌 发现许昌之美”有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市属各新闻网站:
2020年,是许昌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连冠”的决战之年。“美丽许昌我的家,文明创建靠大家”。为助力许昌的文明创建工作,许昌市委宣传部、许昌市委网信办、许昌市文明办等部门联合网易许昌站,决定在全市开展“助力文明许昌•发现许昌之美”有奖作品征集活动。通过此项活动,倡议全市人民积极行动,在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中的同时,用自己独特的眼光发现许昌之美,记录许昌之美,并展现许昌的宜居之美、生态之美、文明之美、社会之美,生活之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助力文明许昌,发现许昌之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中共许昌市委网信办、许昌市文明办
承办单位:网易许昌站
三、活动形式
采取有奖征集的形式,征集作品分为文字、图片和短视频三大类别。
1.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健康向上,以反映许昌文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讲文明树新风”、宣传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展示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风采、倡导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志愿者服务、节俭养德等内容为主,要突出许昌之美,体现许昌的生态之美和文明之美。不得违反民族宗教信仰、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凡经主办单位及评审审查核实,确认具有抄袭行为作品,取消参赛资格;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作品报送单位或个人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隐私权等法律有关问题,由作品报送单位或个人负责;参赛作品概不退还。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报送方和主办方共享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和展示权。
(3)作品请标明“发现许昌之美”字样,并注明创作者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所有参赛作品将通过市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和网易新闻门户网站集中进行展示。
(4)主办单位对本次“发现许昌之美”有奖作品征集拥有最终解释权。
2.作品说明
(1)文字:体裁为散文、诗歌、游记、随笔等,要求观点鲜明,语句通顺,逻辑清晰,弘扬正能量。散文、游记和随笔为800字以上3000字以内,诗歌为15行以上。
(2)图片:以弘扬正能量为主题,可以是单幅图片也可为组照(3幅图片以上5幅图片以内),需命名标题并配简要的图片说明,拍摄地点,时间等,参赛图片以jpg格式上传至指定信箱内并标注参赛的特定标识。
(3)短视频:视频作品格式为MP4,时长为15秒以上3分钟以内。保持画质清晰,作品若使用非普通话请制作字幕,以利评审。庸俗、低级趣味的视频谢绝参赛。
四、奖项设立
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和奖金3000元;
二等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和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和奖金500元;
优秀奖15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五、评奖规则
征文评奖设为两个环节:
线上:网易新闻门户网站上的推荐量和跟帖量、点赞量。
线下:评奖嘉宾(专业人士)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奖。
线上评奖和线下评奖的权重各占50%,两者相加,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各类奖项。
六、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环节:
宣传发动:8月15日至25日,通过市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网易门户网站、报纸、电视和新媒体集群进行宣传发动。
作品展示:8月25日至9月25日
评奖颁奖:9月25日至10月15日
七、 参与方式
1.参赛作品可发送至sy530891801@163.com信箱,标明“发现许昌之美”字样参与比赛。
2.参赛作者也可通过注册网易门户网站的自媒体平台“网易号”自行发布作品参赛,但参赛作品需在标题上标注“发现许昌之美”字样。
联系人:丁 磊 2966388 18839900066
张 镇 2096000 18530987007
作品征集邮箱:sy530891801@163.com
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
中共许昌市委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