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莫言新著《晚熟的人》内涵之所在
李恒昌

《晚熟的人》是一部短篇小说和中篇小说的合集,共收录了莫言十二篇作品,其中的绝大多数创作于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被称为“后诺贝尔奖时期”的作品,也属于“破魔咒”之作。这些作品,以一个“讲故事的人”重新回归的角度,深入莫言“文学的故乡”,讲述了高密东北乡更加鲜为人知的故事,塑造了高密东北乡系列人物形象,形象展示了当代人生活的图景,深刻揭示了他们生存的困境和人生的要义,体现了莫言新的思考、新的创造和新的境界。
《左镰》:揭示人与铁的锻打之道
《左镰》是一部堪称一流的短篇小说,像一个技术高超的铁匠锻打的一件炉火纯青的好钢,简明、质感、深刻,具有沉甸甸的分量。
小说围绕一个“打”字展开,深刻揭示了铁与人品质的锻打之道,也是育人之道。
作者从“打铁”入手,慢慢写到“打人”。在这里,人铁互通,以铁喻人。
铁,铁器,需要锻打。因为,不打不成钢。“他们开炉的第一件活儿,其实不是器物,而是一块生铁。他们将这块生铁烧红,锻打,再烧红,再锻打,翻来覆去的,折叠起来打扁打长,然后再折叠起来,再打扁打长。烧红的铁在他们的锤下,仿佛女人手中的面,想揉成什么模样,就能揉成什么模样。”
有些铁器,出了毛病,也需要锻打,有些还需要加钢,但加钢需要付出一定的费用或“代价”。“我爷爷拿着一把斧头,要求铁匠们给加钢。”“新打一把,一块钱;这把旧斧头,一块五。”饲养员赵大叔的一把旧铡刀,“翻新,加钢,十块。”
最奇特的是田千亩,他要打一把新镰,而且是一把“左镰”——左手用的镰。他是专门打给儿子田奎的。不是因为儿子是左撇子,而是因为他没有了右手。
“我”与哥哥和田奎等人一起打喜子和欢子,不属于“锻打”,而是一场胡闹,是一场极其“缺德”的恶作剧。傻瓜喜子光腚在大街上跑,妹妹拿着衣服再后面追。被“我们”一帮小孩看到了,“打啊,挖泥打傻瓜啊!”不知谁喊了一句,于是,闹剧便发生了。
“有一团泥巴打在了喜子的生殖器上,他痛苦地弯腰。”喜子的妹妹哭喊:“你们不要打了,他是个傻瓜!”可是,没人听她的话,而是继续打。
很显然,这些孩子,就像铁器一样,出了问题,出了毛病。需要锻打,而且需要“加钢”。这同样需要付出“代价”。
为了这次胡闹,“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和哥哥被父亲狠狠地“锻打”。“我父亲抄起板凳对着我们没头没脸地砸下来。”“我爷爷说:‘过来,给你们三大伯跪下!’”“刘老三怒冲冲地走了。我感到脖子上热乎乎的,伸手一摸,是血。”
因为我们俩的一句话,田奎付出了更为惨重的代价。因为我们说,挑头的不是我们,是田奎。田奎的爸爸,是怎样一个铁匠?简直是铁石一样的心肠!就因为我们的一句话,他居然,居然,将儿子田奎的右手,剁掉!
这原本是一个怎样的孩子呢?“田奎的学习本来比我二哥好,但他不上学了,每天割草。”
剁掉右手之后,田奎就用左手割草。所谓“左镰”,就来源于这里。他说:“刚上学时,我拿笔都用左手,后来老师不允许,逼着我改过来,但不当着老师的面我还是用左手。左手写得快,右手写得慢。左手写得俊,右手写得丑。”
只因为打了人,便被剁掉一只手。这是怎样一种沉重又残酷的代价?何况田奎是被冤枉的。因为,挑头的未必真的是他。然而,这代价,这学费,毕竟没有白交。
因为,自从没有右手之后,田奎真的变了。
他天天在坟地里割草,坟墓里还有一条长长的蛇。“你一个人天天在这里,不怕吗?”我问。“自从我爹剁掉了我的手,我就什么也不怕了。”他这样回答。
故事的最后,村里媒婆要给田奎介绍寡居的欢子。田奎明明知道,欢子是克夫命,先后克死了两个铁匠,但当媒婆问他敢不敢要时,他只回答了一个“敢!”字。
为什么会是这样?只因为,被剁掉那只手,让他改变了对世界和人生的看法,也“锻打”了他的胆量。
作品最深刻之处,在于书写了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形问题。我和哥哥被打时是否说了假话?田奎是不是真的挑头者?很显然,答案不得而知。
“把好人当坏人写,把坏人当好人写,把自己当罪人写。”这是莫言的一贯主张。在《左镰》里,这一主张实践得是如此充分,尤其是那句“把自己当罪人写”。或许作者意在告诉人们:其实,“我和哥哥”才是真正的罪人,最该被剁掉右手的不应该是田奎,而是我们。因为,我们不仅打了人,而且还说了假话,推卸了责任。
《晚熟的人》:其实是一个并不成熟的人
天下生命,一切有时。生有时,死有时;成长有时,成熟也有时。
按照一般规律,庄稼和果实,一般成熟在秋季;人的生命,一般成熟在成年时代。然而,也有一些生命,属于例外。他们并不遵从成熟的一般规律。譬如樱桃,成熟于春天;譬如冬枣,成熟于冬日。譬如包拯,少年时代就已经能够断案;譬如姜子牙,到了八十岁方才拜相。这些特殊的生命,人们命名为早熟和晚熟。
中篇小说《晚熟的人》,就书写了一些类似的成长的个案或例外:一些早熟的人或晚熟的人。
早熟的人名叫常林。他自认早熟。主要表现是与单雄飞对决前,振振有词,出口成章。单雄飞问他:“想不到你还满嘴豪言壮语呢!从哪儿学的?”他回答说:“这还用学?”“老子早熟,生来就会!”
晚熟的人的代表名叫蒋二,大号蒋天下。他也是一种自称,自称的不是早熟,而是晚熟。据称,他早年脑子出现过一点问题,村里人都把他当傻瓜看待。“但事实证明,他是村里最精明的人。他前些年是装傻,因为装傻,在未免除农业税和各级提留之前,他一分钱也没交过。”对此,他自己的解释是:“大哥们都说我装傻,其实我不是装傻,我们老蒋家的人有个特点,那就是:晚熟!”对于晚熟,他的理解是“当别人聪明伶俐时,我们又傻又呆;当别人心机用尽渐入颓境时,我们恰好灵魂出窍,过目不忘、过目成诵,昏眼变明目,秃头生毛,我就是一个例子。”
但是,读完整篇小说,就会发现,原来常林根本算不上是早熟的人,只是一个冒冒失失的人;而那个晚熟人物的代表蒋二也根本算不上是晚熟的人,而是一个需要继续“晚熟”的人。
真正的是晚熟或成熟意味着什么呢?想必至少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特征:一是要明势,对面临的形势有清醒地判断和准确地把握;二是要持重,始终坚持内敛低调原则;三是要守法,一切行为必须合乎法律法纪的要求;四是要有成,就是说,必须有自己的成就或成果。从负面清单来看,一个成熟的人或者一个晚熟的人,必须做到不自大、不盲目、不苟利、不违法。而蒋二的所作所为,不仅不符合成熟的内容和特征,反而恰恰具备成熟的几乎所有负面清单。
首先,蒋二是一个不明形势、盲目行事的人。这不能称之为“晚熟”。他最大的失败,是花巨资建立的展览馆和擂台被两台推土机给推掉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两个项目属于非法用地。因为“这地方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划出的‘滞洪区’”,他根本没了解清楚情况,就盲目地占了下来,而且准备大干一场。
蒋二是一个有些自大、不知持重的人。这不能称之为“晚熟”。他最初的名字叫蒋天下,因为文化大革命的原因,被迫改为“蒋二”。但是,后来当形势发生变化之后,他又将名字改了回来,而且直接改为蒋天下,而不是采取一个这种方案——改为蒋天。他曾公开高喊“今后不许叫我蒋二,我叫蒋——天——下。”仅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不懂低调内敛,而是一旦得势就得意,就忘形,就猖狂。他曾经笑话常林,小时候胆大,大了胆小。“有的人,小时候胆小,后来胆越来越大。有的人,小时候胆大,长大后越来越胆小,这就是早熟和晚熟的区别。”其实,这是他的一种误解。真正成熟的人或晚熟的人,不是胆子越来越大,而应该是胆子越来越小。因为,这种胆小,其实是一种持重和谨慎。这方面他远不如单雄飞理解得到位——“无事时胆小,有事时胆大。”当莫言提醒他,应该含蓄一点时,他却说:“跟那些早熟的傻X不能含蓄啊,越直接越狗血他们越疯狂1”这哪里还有一点成熟的表现?
蒋二是一个一心苟利、缺乏长远的人。这不能称之为“晚熟”。可以看得出来,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莫言获奖红起来之后,蒋二充分利用了这一机会,发起了大财。“关键是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时,低价买下了我的旧居西边那块扔满垃圾的洼地,雇人推土填平”,并迅速开展了多项经营活动。后来,他又借机恢复起地滚龙拳术,并借此开展经营活动。这说明,他是一个苟于利益的人,也是一个善于投机的人。当莫言要求他,今后别再卖我的盗版书的时候,尽管他一再声称,自己从来不干那种缺德事,但可以断定,他一定没少干。他还是一个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人。他曾对莫言说:“我们晚熟的人,要用一年的时间干出那些早熟者十年的业绩。”可见他是多么不懂得稳重和循序渐进,也是多么的不成熟。
第四,蒋二还是一个不守规矩、耍小聪明的人。这不能称之为“晚熟”。他的很多行为,为常人所不为,目的只有一个——占便宜。虽然他自鸣得意,自以为聪明,其实是一种愚蠢行为。这包括他小时候装傻,也包括他为实现自己的目的请客,更包括他不征求莫言意见就让其上台讲话,而且自以为摸清了莫言的脾气。“我要是摸不准你的脉,我也不敢做这样的安排。”他当初占了“滞洪区”搞自己的项目,其实并不是不知道自己属于非法行为,只是想耍小聪明,想钻空子而已。
读过《晚熟的人》才发现,在莫言的词典里,“晚熟”是一个加引号的组词。在这里,所谓的晚熟,并不是真正的晚熟,而是别有一番含义。记住,今后千万不要当晚熟的人或者自称晚熟的人。因为,这个称号意味着你根本就不成熟,而是需要继续晚熟。
《贼指花》:当代社会的伪君子
短篇小说《贼指花》是莫言少有的悬疑小说,小说里面套着小说。作品通过一个钱包被偷的小案子,一步一步拨开迷雾,洞见事实真相,从而塑造了武俊杰这个当代社会的伪君子形象——一个新型的达尔丢夫或者骗子的形象。
武英杰是《松花江月刊》的诗歌编辑,也是那次作家研讨和旅游活动的组织者和东道主,既是一个作家,还是一个热心人,在人们心目中形象非常好。但谁也没想到他居然是个深藏不漏的小偷儿,一个典型的骗子。在研讨会期间,他偷窃了胡东年“装有美元、港元、人民币,什么币都有的钱包”,并且让人怀疑是其他人所为,而且多年之后他又在另一个地方偷钱,不料被莫言察觉和发现。事实证明,他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人。在他身上,集中了当代社会伪君子的典型特征。
他是一个善于伪装的人。武英杰,单看这个名字,就感觉是一个好人。但好人只是他的表象,他非常善于伪装。一是伪装得自己很善良。当来参会的“大表姐”强烈要求住单间不然就走人的时候,武英杰一方面解释刊物经费不足,一方面“自掏腰包给她订了一个套间——标间没有了。”自掏腰包解决公家问题,这是多么令人可敬的行为?由此得到女记者的敬佩也就成为很自然的事情。二是伪装得自己很敢为、很正义。当年,女记者在汽车上因为提醒乘客小心小偷,被小偷报复,划伤了脸部。他得知后,发誓三天之内一定把小偷捉到的女记者面前。结果,不到三天,他就把小偷的一根手指包着带来了。这又是怎样一种果敢?怎样一种正义?
他是一个身怀绝技的人。武英杰有很多别人没有的本领,可以说是身怀绝技。这一点不得不让人佩服。概括起来,他有三大绝技。其一是能喝。当初,在旅行船上,面对船老大对作家诗人的骄横和侮辱,几乎所有人都敢怒不敢言,这时候,只有武英杰站了出来,他用比喝酒的方式,严重打击了对方的嚣张气焰,大长了“自己人”的志气。不能不令人敬佩。其二是空手捉苍蝇。“几只苍蝇从他面前飞过,只见他的双手,同时挥舞了几下,然后攥成两个拳头,用力地攥着。”随后,他“松开拳头,将两只苍蝇抖落在一块餐巾纸上。”他的这一绝技,引起大家的惊叹,以致随行的罗素素要写一篇《捉苍蝇的人》。当然这一绝技,也容易让人和空手套白狼联想在一起。其三是能写一手好诗。就因为女记者与小偷的故事,他居然写了一首《贼指花》:“诡异的花朵/仿佛猫的笑脸/贼指开花/贼指花/有无可替代之美。”让女记者感动得稀里哗啦、无以言表。
他还是一个黑白通吃的人。他是一个作家,一个小刊物的编辑,但他又是一个黑白两道都认识的人。“他是我们市公安局刑警队的,有名的反扒能手,这市里的小偷都认识他,只要他在那辆车上,这车上的小偷都不敢出手。”一个刑警队的高手,最后到小刊物工作,这个选择也不能不让人怀疑他的人品。
他还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因为女记者脸部被小偷划伤,他便带回小偷一根手指。尽管他自己讲,是小偷自己选择的一个赎罪的办法,是他自己“没等那卖西瓜的摊贩反应过来,他已经用西瓜刀把自己的手指剁了下来。”这一切,都没人看见,也无人见证。谁又敢保证,不是他亲手剁下小偷的手指,或者逼迫他剁下?另外,范兰妮参会和旅游期间,一直沉默寡言,闷闷不乐,回去后一个人做了流产手术,那孩子究竟是谁的?谁又敢保证不是武英杰的呢?毕竟,他自己曾说,范兰妮是自己的表妹,而人们的解释是“表妹就是情人”的意思。
作品重点塑造了武英杰这一伪君子形象。其实,当时的骗子不独他一个人,而是还有人在。那些作家代表团采风的成员,哪一个又不是骗子?正如船老大所言:“你们也敢自称作家、诗人,我看你们都是臭杞果子摆碟——凑数!你写过什么?写过《水浒传》?你写过什么?写过‘床前明月光’?你更不灵。”“我看你最大的本领是向女人献殷勤。”事实上,那时的人们的身上,的确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伪君子的成分。严格意义上讲,大家都是骗子或伪君子。作品最后有这样一段话:“而偷了胡东年钱包的人,也许是尤金,或者,真的就是像他们怀疑的那样,那个贼,就是我。”作者为什么这样写?或许目的就是为了说明,其实大家都是小偷或骗子而已。
为什么那时骗子会大行其道?《贼指花》告诉我们:因为,那时的社会有他们生存的土壤。因为,人们肯花大钱请所谓的作家来采风,而不肯去帮助失学的儿童。
《表弟宁赛叶》:恨其不争的书写
表弟宁赛叶,志大才疏,一事无成,但对此缺乏一个的最基本认知,却总是嫉妒他人,抱怨社会,满眼都是黑暗,满心都是仇恨。这一切,最集中地体现在对表哥莫言的嫉妒、不满和仇恨上。他抱怨表哥徒有虚名、得意忘形、独霸文坛、妒贤嫉良、不肯助人等等,简直恶行满满,是可忍孰不可忍。
表弟恨表哥,表哥也恨表弟。但两种恨,有着截然的不同。表弟之恨,是不满之恨,是偏见只恨;而表哥之恨,是“恨其不争”之恨。整篇小说,写的是表弟的不满,是表弟的发泄,是表哥的辩解,是表哥的无奈,把当代社会“不争之人”的基本特征显示得淋漓尽致,从而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争之人”的典型形象。
他的不争,首先是超级自命不凡。虽然他写诗多年,但没有一首获得成功,可是他依然认为自己才华横溢能淌一地。“三哥,你说句良心话,我的才华在你之下吗?”这样的话,看起来有些滑稽,而且是在酒桌上所说,但却是他的真心话。对于当年写的一篇小说《黑白驴》他也敝竹自珍,自视甚高:“当年我让你看的我的小说《黑白驴》是不是一篇杰作?”“这是一部超越了《黄玉米》一千多米的旷世杰作!”“你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出现过这样的驴的形象吗?你以为我写的真是一头驴吗?不,我写的是人。”“一旦我的《黑白驴》面世,你们这一茬作家,通通都要退下舞台!”然而,这究竟是一篇什么样的作品呢?不过是一篇没入门的习作而已。这又是一头什么样的驴呢?不过是一头“非常一般”的驴,“没有个性,充其量是一条杂种驴”而已。
他的不争,其次是抱怨生不逢时。对于自己的不成功,他没有从自身找原因,而是从时代和社会身上找借口,抱怨自己生错了时代。他为自己的同类金希普打抱不平:“他之所以没你名气大,是他没赶上好时候,他如果逢上八十年代那文学的黄金时代,哪里轮的上你猖狂!”“可是,这个年代,容不下黄钟大吕,只能让狐狸社鼠得意横行。”“我不服气!他捶打着胸膛,高声喊叫着,为什么,为什么那些笨蛋可以飞黄腾达?为什么那些骗子可以锦衣玉食?为什么才华平平者可以扬名立万?为什么我满腹才华却要老死在这破败的村庄?”很显然,他的认识出了问题,他就不想想,同样的时代,为什么有人能获得成功,自己却成了社会的渣滓?他只看到别人的成功,别人的努力却一点也没有看见。
他的不争,第三是只知怪罪他人。酒场上的一席话,暴露了他的真实想法,他将自己没有成功,过得异常灰暗的主要责任,记在了表哥甚至父亲身上,由此而怨气冲天。他怪罪表哥没有帮他。“我的《黑白驴》,在你那儿压了很久,你说是找《XX文学》《XX月刊》还有什么驴屁文学的编辑看过,当初我还信以为真,但后来我明白你骗我。”“你嫉妒我的才华”,“生怕别人超过你”。他甚至怪罪父亲生他,给他带来痛苦。他说:“从生理上,你是我的父亲;但从心理上,你是我的仇敌。”“你们教育我,要我感谢父母养育之恩,但你们值得我感谢吗?你们把我弄到这个黑暗的世界上,让我痛苦而悲愤——”
他的不争,第四是从不知珍惜机会。他在上小学的时候,便开始捣乱破坏,砸玻璃揭瓦。当表哥在水利工地上汗流浃背的时候,他却在中学里抽烟喝酒写歪诗。已经三十多岁了,依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想入非非。甚至依靠老人养着自己和老婆孩子。后来,表哥三番五次帮他找工作,他都不好好干,甚至胡作非为。酒厂刷酒瓶子,他嫌“像一架机器,重复着同样的动作”。供销社工作,不能说不好,可是他“干了两天,让账面亏空了一百元”。到了锻压设备厂工作,照顾他在机关写材料,却两次乱谈恋爱,让人家怀孕后又把人家踹了。参军之后,却又因勾引当地的女青年,被部队开了回来。回来之后,他依然不安分守己,而是到省城办野鸡报,拿假记者证到处坑蒙拐骗,讹诈他人或单位。不能说,别人没帮他,也不能说,社会没给他机会。可是,面对他人的帮助和社会给予的机会,他一点也不知道珍惜。在他的脑袋里,似乎根本不知道责任是什么,也不知道好好干是什么。这样的人,恐怕连上帝也无可奈何。
他的不争,第五是抱怨和仇视社会。在他的眼里,几乎没有一个好人,满眼都是黑暗,都是龌龊,都是污浊。“这么多刊物,全都被你们的同伙把持着,他们当中,多数人有眼无珠。”“网络就是净土吗?网络也早就被那些网霸们分疆裂土,一个个的团伙,一个个的圈子。”“真实的社会一团漆黑,虚拟的网络暗无天日,我对这一切都看透了。”所谓看透了的结果,便是仇视和仇恨。“我怨、我恨、我悲、我愤,我恨不得变成一把大火,熊熊燃烧,把这肮脏的世界,烧成一片废墟——”“我真想变成一条天驴,把月吞了,把地球吞了,把一切吞了。”他还真把自己当成了写《天狗》的大诗人郭沫若。这样的人,幸亏没有成功,也幸亏没有获得什么权力,否则必然是社会的一大祸害。
鲁迅先生当年的作品,塑造了一系列“哀其不幸,恨其不争”的人物形象,但是在莫言这里,只有“恨其不争”,没有“哀其不幸”。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幸”似乎已经不是人生的主要矛盾,而“不争”才是人生成功的最大天敌!
《地主的眼神》:应该引起重视的人性
《地主的眼神》作为一篇反思性作品,主要有两大贡献。贡献之一是塑造了一个另类地主形象。在此前的文学作品里,关于地主,基本上是两种形象:一种是恶霸,是十恶不赦的坏人。这一种形象,几乎概念化、脸谱化和模式化,在改革开放前的作品中居多。另一种是勤俭持家,心地善良的地主。这一形象,作为一种思想和艺术上的大胆突破,在新时期文学中居多。而莫言的这篇《地主的眼神》则塑造了地主的第三种形象:既好又坏、有好有坏的地主形象。从这个角度讲,这篇小说属于客观性写作。因为,他没有将地主简单化、机械化和绝对化。
孙敬贤,作为高密东北乡的一个大地主,究竟是怎样一个形象呢?首先,这个地主有点“冤”。主要体现在地主身份的划定上。土改时,由于他家有半顷地,所以被划成了地主。这样的划分,对他来说的确有点冤枉。因为他家那土地非常贫瘠,也缺水。正如他儿子所言:“我们家的那半顷地,是偏远荒地,三亩也顶不上你家的一亩值钱。但我们家划成地主,你们家划成中农。我爹劳动改造,你爹当上会计。我们是地主子女,连学都不让上,你们都可以上学。”就因为买地时只重视数量,便给划了个地主成分,想想的确有点冤。但是,当时划成分的依据,只有土地的亩数,不考虑土地的价值。这是当时的政策所致,是谁也没办法的事情。
其次,这个地主有点“能”。能在哪里?能在种地、割麦子的技术。当时,“我”——莫言和他一起割麦子,还曾想把这个地主分子甩在身后,没想到,他是全村割麦子的第一高手,不仅怎么也甩不开他,总是尾随在身后,“保持着一米的距离”,而且“老地主割下的麦捆,麦穗整齐,麦茬儿紧贴着地面,地下几乎没有落下的麦穗。”不愧是个地主,也不愧是一个种地的小能手。
第三,这个地主有点“坏”。他的坏,只有家里人最了解。他的儿媳妇说:“你知道他为什么把我们撵出来吗?这个老畜生,竟然打起我的主意。我的奶水多,孩子吃不完,他竟然让我把奶水给他喝,说能治好他的胃病。你说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公公吗?他还是人吗?”单从这一点看,在那个时代,要喝儿媳妇的奶,确实证明这人不怎么样。
第四,这个地主有点“装”。当年,他五十多岁,正值壮年,按说应当属于壮劳力,但因为他说自己有病,便与老弱病残和妇女在一起劳动。割麦子时,总是“直不起腰来,不停地呻吟,打嗝,仿佛忍受着病痛。每当我回头看他,他总是显示出无限痛苦的样子,呻吟着。”“我本能地感到,老地主是在装病。我父亲说:‘他是五分病,五分装吧。’”应该说,父亲的说法很客观。他的确有病,但绝对不至于那么严重。“主任,我真的有病,前几天还吐过血!”他的装,还体现在买地时特别注重亩数上。正如他的孙子最后所说:“我爹与我爷爷一样,就喜欢打肿脸充胖子。”
有点冤、有点能、有点坏、有点装,这就是莫言为我们塑造的一个地主的新形象。但是,作品中有一段话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那就是:“我知道很多地主是坏人,但我也知道,这个孙敬贤的确不是一个好人。这其实跟他的地主身份没有关系。”好与坏跟地主身份没有关系,那跟什么有关系呢?肯定与他的性格和人性有关系。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不独地主,事实上,很多人的好与坏,与其身份也没有多少关系。正如不能一说到地主就一定好,也不能一说到干部就一定坏,同样不也能说军人一定是好人,说到农民全部是坏人。
作品的第二个贡献,是体现了对地主分子的人文关怀。这是难能可贵的思想和品质。
因为割麦子的时候,“我”——莫言发现了地主独特的眼神。“他的那两只黄色的眼珠子里同时也会射出阴沉沉的光芒。”于是,“我在小学三年级时,曾写过一篇轰动全县的作文,题目叫做《地主的眼神》。”作文将这个老地主的眼神写了出来:“这老地主看似低眉顺眼,但只要偶尔一抬头,就有两道阴森森的光芒从他的黄眼珠子里射出来。”这篇作文,使“我”名声大振,但却给这个老地主带来巨大麻烦,让他受了很多苦。当时,父亲就警告“我”,再也不许写这样的作文。“我”也认为,“那篇以他为原型的作文确实也写得过分。”多年之后,“我”也认识到,“那是一场历史的误会”,“如果我早知道能惹出那么多事来,打死我也不会写那样的作文。”“我”写的地主的眼神是不真实的吗?当然不是。地主的眼神,不仅“我”亲眼看见,就连他的儿媳妇也说:“你写得太好了,孙敬贤这个恶霸地主,眼珠子闪着绿光,那根本不是人的眼睛,而是狼的眼睛!”既然写的是真实的,为什么“我”又后悔当初呢?在这里,作者意在表达这样一个意思:即便地主的眼神真的那么阴暗,也不能那样写,因为这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让他遭受不应该遭受的痛苦。这体现了怎样一种人文关怀?
作者的人文关怀,还体现在对贫协主任对地主分子痛打的书写上。人家表现那么好,割麦子割得那么整齐,你不表扬人家也就算了,为什么要“一个箭步跳上去”,对准人家的胸膛捅一拳,打得人家捂着胸口蹲在地上呢?毕竟人家是个有病的人,即便人家是地主,即便人家“有点装”、“有点坏”,也应该对人家有一点最起码的理解和尊重吧?这是个什么问题呢?当然是个人文关怀问题,也是个基本人性问题。
《澡堂》:一块地的沧海桑田
一篇《澡堂》,见证改革开放初期短短几年的沧桑巨变。
首先是“地之变”:棉花加工厂变澡堂。这里,原本是一个大型国营棉花加工厂,却如今,变成了一个大澡堂。“棉花加工厂是我的伤心之地,我要把这个厂子买下来。”“买下来干什么?”“准备在这儿建个世界上最大的澡堂子。”“听着像梦话一样,但一眨眼就变成了现实。”虽然未必真的是世界上最大的澡堂子,但也是足够大,足够豪华,“想不到咱这小县城里竟然有如此豪华的澡堂子。”可见变化有多大。
其次是“人之变”:母鸡变身金凤凰。澡堂子的总经理石连成,原来是棉花加工厂的一个普通工人。在老厂长董家晋眼里,根本不算个东西。让他看柴油机,他往机器里撒尿。让他去打包,他将一只猫打进棉花包里。有个职工犯了羊角风,他在一旁捂嘴笑。可谓坏事干尽,罄竹难书。然而,自从改革开放后,他辞职下海,承包供销社,开舞厅开饭店,还把原来的棉纺厂买下来建澡堂,春风得意,小人得志,简直是母鸡变身金凤凰。
再次是“事之变”:曾经的辉煌均不见。想当年,棉花加工厂是何等辉煌,何等荣光。“我们厂每年加工皮棉十万担,朝鲜需要棉花,国务院把任务下达给我们厂,我们日夜加班,圆满完成了任务,受到周恩来总理的表扬。”现如今,恍若隔世,一切都已烟消雾散,只有那富丽堂皇的澡堂子矗立在那里。棉花加工厂的老厂长,被石连成邀请担任澡堂的门卫,一个月给三千块钱。虽然他没有同意,但足见人事的变迁。那些老职工们退休后,每个月都来此洗澡,享受石连成给予老厂长的打折优惠待遇。想想是多么心酸,又多么可怜。
从地之变,到人之变,再到事之变,这一切,都无不让人唏嘘,让人伤感。然而,这些变化的内在动因又是什么呢?这些变化都是好的吗?不禁让人深思,也让人感叹。
《红床》:出于污泥而不染
提起洗脚女,人们往往会产生不太好的联想。但莫言的《红床》,却让我们走进洗脚女的生活,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认识了一个出于污泥而不染的洗脚女。
她是一个热爱家庭、安于工作的人。她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正处于哺乳期,身上有一种奶香味,很好闻。洗脚工作虽然很辛苦,一天下来,也挣不了多少钱,过年旺季一个月能挣七八千,平时也就三千左右。但她对此似乎很满足,也很安心。她让丈夫在家看孩子,自己在外工作,“每天下午,三点到四点之间,她都不接活儿,这段时间是属于儿子的。”其实就是为了给孩子喂奶。可见她对孩子、对家庭、对生活、对工作是多么热爱。
她还是一个不羡慕权威、重视感情的人。据她讲,她曾在北戴河担任某首长家的服务员,负责打扫卫生,端茶倒水。可是,因为和丈夫(当时的战士)谈恋爱,犯了“作风错误”,被双双开了回来。她之所以和丈夫谈恋爱,只有一个原因——对方长得帅。她之所以拒绝首长“看上”——“他们看上我,我还看不上他们呢”——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她是矿工的女儿,因为她看过电影《第八个是铜像》。
她还是一个不为金钱所动、保持高洁人格的人。当时,他们的孩子还小,正是需要花钱的时候,全家只靠她那点辛苦钱,生活是极其艰难的。如果有其他挣钱的门道儿,按常理她应该动心。然而,她却不是这样的人。在洗脚房的不远处,“从这里出门,沿着红地毯走,拐两个弯”,那边就是“红床”,那里能干其他事情,也能挣更多的钱,她的同事去了,但是她没去。为什么?或许她的理由同样很简单,因为她是矿工的女儿,因为她看过电影《第八个是铜像》。但她说出来的理由却是:“我去了谁给你治脚?”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这个答案很风趣,也很有人情味,它还体现了她对客户负责、对客户尽责的意识。
2020年8月14日

【《晚熟的人》莫言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20年8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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