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次酒驾不思悔 驾照吊销被拘留
近日,一名男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中被界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查获。经民警查询,该驾驶人有多次酒驾交通违法事实。民警查明事实后,对其作出了严厉处罚。
当时21时许,一辆机动车牌号为“浙B 018XX”的小型汽车,途经界首市汪庄社区门口路段处时,被履行酒驾整治的交警三中队民警拦查。经现场检查,该驾驶人出示了该车行驶证,却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检查中,民警从该驾驶人身上闻到阵阵酒气。经检测,其酒精含量达到了酒驾规定标准。民警依法将其带至交警大队处理。经民警调查了解,该驾驶人姓名为郭某某,界首市西城办事处人,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事实。又经民警网上对比,郭某某曾于2014年、2017年因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其驾驶证被公安交警部门吊销。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车辆的交通违法事实。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郭某某作出了合并罚款3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作者:王贺鸿 孟军 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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