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有罪 ●安焱

不知听多少知情者云:爱与被爱是无罪的。这句话我倾倒过,着迷过。但当经受一次次爱的不幸,在饱尝爱的死去活来中,咀嚼出这句话的荒诞与不妙。
旗子破了,要自己补好。我不是一遭受皮开肉绽后,便倒下的懦夫。可盲目信奉这句话,是在自欺欺人,是在急求心灵的鸡汤来安慰自己,却得不到解脱。
一夜夜过去,在失眠和不安中烦乱的我承认自己命犯桃花,爱的有罪。
爱情是动物最自然、最纯真,最本质的情感。是人生理与心理的双重需要,是天经地义,是无可厚非的。但爱错或者错爱确实是有罪过的。只不过是罪的长短、大小、轻重不同而已。轻的、短的、小的罪,大不了伤身心受到一定程度的折磨,更重一点的罪,会受到身边人的道德舆论的谴责。非常严重的大罪,将无法逃脱法官的宜判。
我曾遇过昙花一现的多情女子,闪电式短命的爱,让我无法识透她的“庐山真面目”。逢场作戏是我最怕的。可我的真情一次次被误以为是在“造假”,最终还是个悲剧。
晃过正常男女的谈婚论嫁年龄,进入半拉警报的剩男行列的我在一夜夜孤枕难眠中,也渐渐清醒过来,原来爱的有罪。
为什么那么多女孩,向我示爱,到头来一个也没成?为什么偏偏是一种孽缘?在错爱的季节,爱错了人的我一次次检讨与反省后,再一次承认自己,爱的有罪。但这罪的值得,罪的活该!
我计划快点逃离这醉迷无果的桃花阵,不再被莺歌燕舞围绕,不再让霏霏的春雨潮湿我受伤的心灵。我欲穿过爱的一塌糊涂的那夜,黎明前黑暗,早点看到全新的一日,那灿烂的朝阳,把我受伤又潮湿的爱心烘干,照亮!



(来源安焱诗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