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城市的分量》连载 39
第四章 秦人崛起
九、追击戎人,在战斗中不断成长
●刘畅、刘松林 著


九、追击戎人,在战斗中不断成长
一个民族的成长史,一个国家的富强史,往往就是一部征战史,一部血泪史,充满着弱肉强食的的血腥、充满着血脉贲张的快意。那胜利的一方,那站在领奖台上的永远是强者。弱者只能成为强者的战绩,成为强者世代嘲笑、丑化的对象。战争与和平,是一对孪生兄弟,人们都爱好和平,但是没有战争,就不会有和平。只有在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会有本民族的和平生活,也才有资格跟人谈论和平。这是人类社会生存的基本法则。大国的崛起,往往会带来由利益调整而引起的战争、争斗。所谓的和平崛起,只不过是热爱和平的人们的一种美好的期愿,或者崛起中的民族向掌握游戏规则、掌握命运的民族的一种承诺,当不得真的。
秦国的崛起,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极强的代表性。他们是典型的草根翻身。他们本来是庶出的一支,连祭祀祖先、传承香火的资格都没有。不像同时期的其他部族,都是衔着金钥匙出生的。比如周弃,有姜氏部族和姬氏部族的庇护,出身名门,有权有势,实力强大;不像燕、鲁、晋、郑、卫这些国家,都是官二代。他们是一群没有名分、没有地位的草根,靠着家族祖传的技艺,被领导赏识,才有了安身立命之所;然后靠着不屈的意志和对时局敏锐的洞察力、决断力,才取得了立国之本;然后还是靠着超人的勇气、不屈的意志,与虎谋皮、与狼共舞,在与周边外族的长期争战中夺取生存空间,靠着对国家、对民族发展的长远谋划和不屈的意志、不懈的努力而实现国家实力的迅速壮大,在东周时期列国纷争、互相攻讦的形势下,强势崛起,成就霸业,最后经过战国之世的奋击,完成不朽的功业,成为光耀千秋、彪炳史册的优胜者,为中华民族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留下了丰厚的遗产,至今仍为人们所享用。
1、扫灭荡社,跨出对外扩张的第一步
秦文公去世后,由于他的儿子、太子竫公早逝,所以由他的孙子、竫公的儿子秦宪公(有文献记载为秦宁公)继位。秦宪公继位时才十岁,由大庶长弗忌和威垒(官职名)三父主政。
秦宪公二年(公元前714年),秦国将国都迁移到平阳,也就是现在宝鸡市陈仓区宁王一带。这里位于周原脚下的渭河北岸,更加接近周王室的龙兴之地,也是为了更加有效地实施对周原地区的统治。
也是在这一年,秦国迈出了自文公取得对戎战争胜利以后,对外征战的第一步。矛头依然是戎人,但却从遵照王命收复失地变成了主动出击、清理门户、扩张领土。矛头直指荡社。战争持续了两个年头,到第二年,荡社王亳王战败,逃到西戎,荡社灭亡。
荡社,是活动于今天陕西兴平、西安市长安区、三原一带的戎人国家,国君称亳王,与商王朝有瓜葛,应该是周初安置殷商遗民时安置在这里的。后来在平王东迁后,与攻入关中的戎人结合,建立了国家。这种在周天子势力范围内建立的外族国家,是秦国早期进攻的主要对象,也是秦国扩张领土的主要选择。这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在当时,诸侯都由周天子分封,受周天子管辖节制,一般诸侯国没有权利攻伐其他诸侯国。只有个别诸侯国在周天子的授权下,才能有限的获得对其他诸侯国攻伐的权利。比如齐国,在周成王时期管、蔡、武庚及徐、奄之乱时,取得了攻伐周边诸侯的权利。如果一个诸侯国未经许可可以进攻另一个诸侯国,轻则会受到国际舆论的谴责,重则会受到周天子和其他诸侯的惩罚,包括武力干预。
这就像上世纪九十年代爆发的海湾战争,伊拉克私自发动战争,吞并了邻国科威特,没有经过联合国批准,也没有征得地球球长美国的同意。所以联合国就授权美国等国家,组织一帮弟兄发动了海湾战争,把伊拉克一顿胖揍,使它至今都不能翻身。当然后来周王室对诸侯的统辖能力下降了,诸侯之间也出现了互相攻伐的现象,但得胜一方,往往需要得到周天子的认可,才显得合法有效。所以,选择没有经过周天子分封的外族国家下手,是风险最小的。不仅自己得了实惠,还可以赢得周天子的嘉奖和其他诸侯国的赞许。

2、再接再厉,实现对关陇地区的完全控治
秦宪公在位十二年,在他二十二岁时去世。六年后(公元前697年),他的儿子秦武公继位,随即展开了对彭戏氏的进攻。彭戏氏也是戎人的一支,居住在现在陕西临潼以东戏水河一带。秦国占领了这里,就打开了东出华山的门户,秦国的势力已经伸展到华山脚下。
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秦国转而向西,对邽、冀两地,也就是现在的甘肃天水西南,甘谷东南的戎人发动了进攻,消灭了这两支戎人部落。
邽是西戎诸强之一,他们一直生活在秦人早期势力范围之内,曾联合其他戎人部落攻击西犬丘,与秦有着血海深仇。秦武公消灭邽戎,打开了秦国向西发展的门户。

3、建立县制,体现了国家管理的新理念
消灭异族之国,体现了秦国雄霸天下的决心。建立新的行政管理模式,却是秦人在国家治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秦国在消灭了邽、冀两支戎人之后,在其旧地设立了邽县,这是秦人最初设立县这一行政区划的开始,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设置县级行政区划,标志着秦人国家治理的新理念。
所谓县,即古悬字,意为新设之县,远离诸侯国都,悬于诸侯统治中心之外,本是天子、诸侯直属土地中的邑,其首领称为“县人”。秦国首先在新兼并的邻国土地上设立这一特殊的行政区,称之为“县”,并由君主直接任命官员进行管理,之后晋、楚等国纷纷仿效,逐步形成一种有别于以前的行政区划单位,创立了新的国家治理模式。这种国家治理模式,完全区别于周王朝实行“封邦建国”的分封制,避免了各诸侯国独立行政、中央对地方不能实行有效管理的弊端,加强了中央,也就是国君对国家、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强化了中央集权。
后来,秦国又在县之上设立了郡这一行政区划单位,形成郡县制。到战国后期,郡县制在各国已普遍实行。郡、县不同于封地,它们是国君直接管辖下的地方行政区域,郡守和县令由国君任免,一般不得世袭,其职责拥有对其辖境的治民、征赋、征兵、赏罚的权力,直接对国君负责,地方行政权力开始集中于国君之手,这标志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萌生。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统一天下,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对地方实施有效地控制,“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从而彻底废除分封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度,这在我国古代行政制度史上堪称划时代的变革。以后虽有反复,但县这种行政区划以及由其形成的中央集权统治模式,一直沿用至今,成为我国独有的国家治理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