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16时,湖北省石首市小河口镇某村村民袁某(女,60岁)拉扯着弟媳鄢某来到石首市公安局小河口派出所报警,袁某称:弟媳鄢某放在家中三万多块钱的金首饰不见了,弟媳不想报警,由于鄢某家钥匙平日由她保管,为洗刷清白,所以拉鄢某来派出所报警。

原来,今年4月9日,鄢某一家外出打工时,将家中的钥匙交由隔壁的嫂子袁某代为保管。9月29日,鄢某回老家过国庆节,对家里的物品进行大清整时,发现她藏放在家中二楼房梁上价值三万多块的金首饰全部不见了,鄢某非常着急,便发动亲戚一同帮忙寻找,屋里大大小小全部翻了个底朝天,依旧不见首饰的踪迹。她仔细检查家中大门,也并未发现门锁有被撬动的痕迹,屋内也无翻动的痕迹。鄢某心想可能被偷了,但又没证据,便打算放弃报警。袁某急了,因弟媳家的钥匙一直是由自己在保管,要说进贼,无疑自己是最大的“嫌疑人”,加上鄢某家的条件本来就差,一下子损失这么多,袁某心里也十分不好受。为了证明自己清白,袁某和丈夫一同硬将弟媳鄢某拉到小河口派出所报警,让警察一定要查清真相还她一个公道。
了解情况后,民警主动安抚两人的情绪,待双方冷静后,向鄢某、袁某仔细询问了事情发生经过,并做好登记,后赶往鄢某家中进行勘查。到鄢某家后,民警一边查看一边向鄢某了解相关情况。通过仔细的询问,民警获得一条重要线索:鄢某的儿媳曾将一个金手镯放在了二楼房间的抽屉内,但并没有被盗。结合勘查时鄢某家后门反锁,大门没有被撬,民警初步分析,盗贼不偷抽屉内金手镯,竟偷位置很隐蔽的金首饰,很可能不是一起入室盗窃,应该是鄢某忘记将金首饰放哪里了。后民警通过与鄢某细心查找,最终在一件外套的袖子内找到了“被盗”的金首饰。拿着“失而复得”的金首饰,鄢某才想起自己记错了放金首饰的位置,并表示以后一定会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卢贻斌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