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网站备案
作者: 无 出自:无 加入时间:2010-11-18 16:36:07 点击数:722次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工信部网站备案简介
网站备案可以自主通过官方备案网站建设在线备案或者通过当地电信部门两种方式来进行网案的备案. 网站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非经营性网站自主备案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所以建议大家可以自行到备案官方网站去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 [解释]: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可分为经营性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信息服务两类。
经营性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凡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一、个人网站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号、身份证上的住址,公司的详细地址、座机、手机、邮箱、网站名字。
2.网站负责人半身免冠照片,像素不得低于300W,背景色为单色。以上材料由客户专员到beian.zzidc.com注册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并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填写备案信息。
需要邮寄的材料有:
1.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上名字并写上要备案的域名。
2.打印两份“真实性核验单”,上面只需要在网站负责人上签上名字,其他的日期、网站名字等都不要填。
3.打印一份“信息安全管理协议”,只需要在网站负责人上签上名字,其他不需要填写
4.把以上材料邮寄到“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44号信息大厦701室-信息安全部收 邮编:450000 电话0371-63335506-8110”。
二、企业网站备案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号、身份证上的住址,公司的详细地址、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座机、网站负责人手机、邮箱、网站名字;
2.网站负责人半身免冠照片,像素不得低于300W,背景色为单色;
以上材料由客户专员到beian.zzidc.com注册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并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填写备案信息。
最后需要邮寄的材料有:
1.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上名字并写上要备案的域名;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上公章并写上要备案的域名;
3.打印两份“真实性核验单”,上面只需要在网站负责人上签上名字,并在签字上盖上公章,其他的日期、网站名字等都不要填。
4.打印一份“信息安全管理协议”,只需要在网站负责人上签上名字,并在签字上盖上公章
5.把以上材料邮寄到“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44号信息大厦701室-信息安全部收 邮编:450000 电话0371-63335506-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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